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经验交流,拓宽工作视野,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促进监狱工作发展。8月1日,贵州省未管所党委书记、所长刘军,党委委员、副所长、公司总经理龙云等一行7人,到江西省未管所签署共建友好单位协议书,缔结为友好合作单位。
双方本着“互补、互学、互促、共谋、共享”的原则,加强交流,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建立长期、稳定、友好的合作关系。协议确定了双方将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监狱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刑罚执行工作方法、程序及成功经验;监管安全的先进理念和有效措施;相互交流教育改造,心理矫治的新方法、新手段等建立全方位、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在未成年犯教育改造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等开展深入交流合作。
双方将互派民警到对方监狱进行挂职锻炼,并在对方的监管改造、刑罚执行等具体工作岗位进行学习。在双方具有优势的业务领域内,积极向对方推荐先进管理理念和成功经验,通过交流不断提高民警履职能力,增强民警的业务能力和实战本领。
两所监狱的友好缔结,常态的交流合作,对于促进双方的人才交流和培养;监狱工作新经验、新方法的研究探讨;双方的共同进步、共同发展,意义深远。双方将在友好合作协议的框架下,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携手同心,共同推动监狱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