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开展监狱刑罚执行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及法庭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了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的信息化建设。监狱刑罚执行信息化建设,不仅是一项实现科技强警、科技兴监的战略性伟大工程,而且也是促进监狱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保障。监狱刑罚执行协同办案平台及法庭建设工作,这项工作不仅涉及监狱,还涉及公安、检察院、人民法院。就罪犯减刑、假释的条件、服刑期限,减刑间隔期、参照幅度等资格筛查项目和裁定幅度予以统一规制,既有利于数据资源的共享,也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提升监狱的文明形象。使服刑人员亲属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能够更加及时准确地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监狱方针政策,消除服刑人员亲属和社会公众等对监狱产生的误解,从而树立起监狱的良好形象,争取社会各界对监狱工作的支持。
【关键词】监狱刑罚执行、网上协同办案平台、监狱法庭建设
监狱承担着正确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职能。监狱工作的核心是刑罚执行工作,而刑罚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罪犯减刑假释工作。从世界减刑假释的发展历史不难看出,尽管有裁定机构、减刑假释条件、标准、幅度等差异,但不可否认的是,减刑假释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刑事法律体系中均扮演了重要角色,起到了重要的法律调节作用。我国减刑假释工作起步较晚,但新中国成立后发展迅速,陆续于1954年颁布了《劳动改造条例》,1979年颁布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1994年颁布了《监狱法》,并于1991年、1997年和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三次颁布《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一系列法律和规定的颁布实施,有力地推进了我国减刑假释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使得假释减刑制度得以良好地运行,为做好罪犯改造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制概念模糊、缺乏量化标准、缺乏有效监督等原因,致使监狱在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中存在诸如:减刑假释实质条件不清晰,减刑率过高、假释率过低,减刑假释标准不统一,减刑假释信息不公开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亟需对监狱刑罚执行工作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给予新的定位和认识,做好完善工作。
随着计算机、互联网络、电子信息技术的日益变迁,计算机及信息网络的应用已经普及到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信息化成为了国家事务、经济建设、社会生活等重要领域管理中不可缺少的工具和手段。监狱刑罚执行也进行了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起以"监狱门户网站建设为核心,以刑罚执行办案平台为辅助,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为补充"的狱务公开网络平台建设新局面。监狱网络平台建设对保障知情权、加大对监狱执法行为的监督、化解社会不良舆论、深化狱务公开等有积极作用。我国监狱网络平台建设在功能设计以及公开内容上已经有所进步,但有些监狱系统由于经济基础差、底子薄,信息化应用水平低、发展不平衡等原因,与其他政府部门的网络平台建设相比,差距较大。监狱网络平台建设水平仍待提升,应当加强监狱刑罚执行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大狱务公开内容、加强监狱门户网站建设、规范新媒体平台建设。
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互联网+”是创新2.0下的互联网发展的新业态,是知识社会创新2.0推动下的互联网形态演进及其催生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互联网+”是互联网思维的进一步实践成果,推动经济形态不断地发生演变,从而带动社会经济实体的生命力,为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广阔的网络平台。通俗的说,“互联网+”就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但这并不是简单的两者相加,而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它代表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域之中,提升全社会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
“互联网+”时代,深刻影响着当今社会。监狱作为社会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必然会被 “互联网+”带来的变革所影响。不仅使监狱内部管理更加高效,促进提升管理水平,而且对接社会的空间更加广阔,使监狱与社会执法机关的综合联动执法更加方便,为实现社会综合治理打下了基础。因而,监狱警察从传统的工作方式过渡到信息化的工作方式,是紧迫、复杂且艰巨的过程。它不是简单对业务流程进行改革并实现数字化和信息化,实质上是一场管理上的“革命”。在监狱领导层面要树立“大科技”“大知识”“大利用”“大发展”的理念,打造监狱传统警察队伍,使之具有掌握网络学习的能力,掌握信息运用的能力,会用大数据决策和管理。随着社会对平安、法治和公平正义的期待提高,监狱自身的发展需要,监狱警察队伍必须完成由“看守型”向“矫正型”的角色转换,进而向“专家型”监狱警察转型。不断推动信息化与刑罚执行深度融合,促进执法流程的优化和再造,进而实现“智能警务”“智慧监狱” 目标。现代监狱既体现在现代治狱理念与监狱文化、现代监狱法律制度体系,也体现在现代监狱运行机制和现代监狱形态,它是监狱在现代社会环境下的存在方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大力推进监狱信息化建设,不仅是一项实现科技强警、科技兴监的战略性伟大工程,而且也是促进监狱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保障。监狱各级要积极打造集约高效的工作环境,不断探索构建多种工作情境下的警力资源配置,结合职业岗位的需要,全面推进监狱警察业务发展和业务能力,提升监狱警察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
一、监狱刑罚执行网上协同平台的建设促进监狱刑罚执行工作向信息化发展
实施监狱工作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以信息和网络技术为基础的工作方式和管理理念,有别于传统工作管理方式。可以说。大数据改变了长期以来依靠经验、理论和思想的决策方式。因此,在观念上、思想上、工作上、沟通方式上也应有所转变。它要求监狱警察必须确立全新的监管工作理念,改变其头脑中固有的观念,充分认识到信息化建设的现实性、紧迫性和必要性,主动迎接信息化发展的挑战,积极接受新知识。
在进行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监狱刑罚执行的业务与其他行业不同,监狱刑罚执行的业务中没有那种烟囱式的从上而下一个系统就能解决的业务,而是需要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各个机关的信息化系统进行不停的交互,同时监狱刑罚执行的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各类数据,这些机关单位也需要使用,为了满足监狱刑罚执行的办案要求,提高办案的效率,监狱刑罚执行需要对网上协同办案系统的进行建设。监狱刑罚执行网上协同办案系统,是整个监狱刑罚执行的信息化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这个系统,完善了监狱刑罚执行内部的办公流程,同时也加强了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各个相关机关的联系,提高了监狱刑罚执行内部的办案效率。
监狱刑罚执行网上协同办案系统使用了B/S的结构进行建设,使用了J2EE体系架构来进行建设,在建设的过程中,为了提高数据安全性,使用了OracleRac技术进行数据库的建设,使用了免费开源的JBoss来作为系统的应用服务器,并针对监狱、公安、检察院、法院内部的交互特性,专门开发了数据交换模块来进行数据的相互调用,通过以上的技术方式,搭建了一个具备高扩展性与高性能的系统,完成了监狱刑罚执行网上辅助协同办案系统的建设。
监狱刑罚执行网上协同办案系统整体上分为三个大的模块,分别是基础信息管理模块,办案业务管理模块,以及数据交换模块,基础信息管理模块主要是对网上辅助协同办案系统中的各类信息进行管理,包括案件信息,文书信息,卷宗信息等;办案业务管理模块则是在整个办案过程中,用来提高办案效率,简化工作内容的业务办理模块;数据交换模块用来对基础信息管理与办案业务管理模块提供支撑,是一个底层的数据交换管理模块,对公安、检察院、法院各个部门与监狱刑罚执行的数据交换进行管理。
二、监狱刑罚执行网上协同平台的建设需要相匹配信息技术人员
在监狱刑罚执行网上协同办案系统建设过程中,考虑的第一点是系统的安全性,第二点就是系统的扩展性,因此系统的建设必须要在确保数据不丢失的情况下,提升应用的横向扩展能力,从而确保系统能够长期为监狱刑罚执行进行信息化服务。因此在监狱刑罚执行网上协同办案系统建设同时,需要培养一批具有专业技术型人才。
监狱警察要由传统安全观向大数据研判预见理念转变。在新时期下,传统“看守”已不能适应工作要求,技防能力才能增强监管安全的预警能力。其次,由重人防、物防,轻技防观念,向人防、物防、技防并举的观念转变。要让直觉判断让位于精准的数据分析。擅于挖掘、分析大数据的蕴含的信息,增强预见和变。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向信息化要警力、要战斗力、要服务效能,使之成为工作利器,尤其要树立大数据、大平台理念。突出司法行政专业数据运用,开辟信息技术应用的崭新空间,就要加强培训力度和效果。实施专业人才发展战略,确立科学的人才培养理念。监狱传统警察队伍向以信息和网络为基础的新型队伍转型的着眼点在于完善培训制度。对全体民警进行信息化培训,使他们适应信息化条件下的工作环境,熟练信息化平台上的操作技能,以信息化建设推动监狱工作的更好更快发展。
建立知识更新培训、轮训制度。现代人力资源学认为,对员工最好的奖励就是培训。有关研究也证明,信息化、网络化时代,知识的折旧速度越来越快,监狱对监狱警察只管使用而忽视培训,无疑会影响监狱工作质量。因此,为进一步推进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监狱刑罚执行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工作,加强基础信息和网络知识培训。 监狱系统要建立刑罚执行网上协同办案平台流程操作培训班,以规范的培训模式提升办案警察业务操作技能,为试行应用网上办案平台办理减刑、假释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培训必须聘请教学经验丰富的工程师给狱警们授课。在课堂上,讲师要向狱警们发放了办案平台流程操作说明,并演示了减刑、假释网上模拟办案所有环节的操作流程,还要就办案平台使用中的具体操作以及电子签章、数位笔记本的签章进行了详细讲解。重点针对协同办案平台登录维护、规范运行等内容进行了现场示范操作和应用培训。让狱警们全面学会运用刑罚执行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实现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网上录入、网上办理、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同步监督”。 监狱刑罚执行网上协同办案平台需要对档案扫描进行工作,之后监狱将运用该软件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现案件的申报、审核、审理、监督全过程电子流程化。
三.监狱刑罚执行网上协同办案平台提高监狱系统的工作效率
监狱刑罚执行网上协同办案平台的管理包括入监管理、出监管理、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假释、申控检坦管理等模块。入监管理功能主要包括不予收监、身体健康检查、人身和物品检查、入监登记、收押回执、通知罪犯家属和电子档案建立七个子模块。出监管理模块主要包括离监管理、出监鉴定、批量出监、和释放文书四个子模块。暂予监外执行模块主要包括病情鉴定、保外立案、省局立案和续保立案等。减刑假释模块主要包括监区呈报、监狱审批、省局审批和呈报法院四个子模块。申控检坦管理模块主要包括登记管理、快速查询和查询分析模块。监狱刑罚执行网上协同管理平台能够帮助监狱系统拥有更高的办公管理水平,为监狱系统的刑罚执行工作提供了方便,通过电子印章功能,将繁琐的领导签名和单位盖章用计算机来批量实现,并将电子签章过的文书进行电子归档,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减少监狱系统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更好的完成对刑罚执行工作,从而实现减少资源的消耗,提升监狱的形象。
四、监狱刑罚执行网上协同办案平台有利于监狱法庭建设
以前由于监狱硬件建设条件的限制,以往法官们到监狱开庭审理案件,在监狱内的会议室或在监区办公室等地方临时布置一个简易法庭进行审判,未能体现庭审的威严和对法律的尊崇。随着监狱刑罚执行网上协同办案平台的建设,监狱刑罚执行工作走向信息化,原来落后简易的监狱法庭以不在适应时代的发展。监狱部门需要与法院部门的共同协商,共同出资建立一所标准化高科技的监狱法庭。监狱科技法庭可以为法院公开审理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案件提供了专门开庭场所。监狱科技法庭不仅有利于优化审判环境,规范司法行为,也方便服刑人员参与诉讼,对确保监狱监管安全,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法院在监狱科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案件。服刑人员不出监狱即可完成减刑审理工作,极大的减轻了司法成本和监狱监管安全的压力。监狱科技法庭是监狱系统的一座具备高科技技术含量,功能完善的驻监狱科技法庭。科技法庭法庭由观摩室、公开庭审法庭、法官合议庭、法官办公室、检察官室、民警休息室、证人室、法警值班室、羁押室、设备控制室等功能室组成,并且采用国内先进的视频采集、同步传输技术,可实现与人民法院、检查院监狱系统内网网站互联互通。监狱科技法庭将承担监狱罪犯减刑、假释,无期、死缓罪犯的减刑及罪犯加刑案件的审理。科技法庭使用数字化庭审系统软件,具备不可更改的操作日志和真迹签名功能,实现了在审判流程中“全程留痕”,保证了审判工作的公开公正可查询。公开庭审时,可通过数字信号同步传输,进行互联网直播,便于普通民众网上监督,扎紧权力运行“篱笆”;同时也可大幅度减少罪犯外出,有效降低押解过程的安全风险。同时,又有利于鼓励服刑人员积极改造,同时有效避免社会公众对减刑、假释工作的疑虑。
五、监狱刑罚执行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及法庭的建设使狱务工作公开公正
全国监狱系统不断深化狱务工作,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全国目前已有五百多所监狱建成以监狱刑罚执行网上协同办案平台为基础的监狱科技法庭,不但配合人民法院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开审理,还配合人民检察院的监督。
司法部高度重视监狱刑罚执行制度建设,2014年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出台了《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及其附件《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2016年出台了《监狱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及相关执法文书。2016年修订出台了《关于计分考核罪犯的规定》,2014年修订了司法部规章《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全面规范完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实体和程序规定。
深化狱务公开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有效手段。2014年4月至12月,司法部在山西等9省(市)11所监狱开展深化狱务公开试点工作。2015年,司法部充分总结试点经验,制定下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将提请罪犯减刑、假释建议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上网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中央政法委5号文件规定:“推进刑罚执行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对执法办案和考核奖惩中的重要事项、重点环节,实行网上录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从制度和技术上确保监督到位。”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涉及公安、看守所、监狱、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应统筹各机构设计统一有效的协同办案监督平台与信息查询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多方共享,有效消除各自为政的藩篱,做到人员、信息、资料对接,落实全方位监督同步。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监狱刑罚执行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及法庭的建设,积极推进计分考核和刑事奖励工作网上录入、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同时也加强同步监督和执法监督,严肃查处监狱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案件,完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是实现监狱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保证。监狱是社会的一扇窗口,向社会宣传监狱,让社会了解监狱,勇于接受社会监督,建设一个有利于监狱发展的外部环境是十分必要的。通过监狱刑罚执行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及法庭的建设,使服刑人员亲属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能够更加及时准确地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监狱方针政策、狱内新闻等动态信息,避免因信息不畅而造成信息中断和丢失,消除服刑人员亲属和社会公众等对监狱产生的误解,从而树立起监狱的良好形象,争取社会各界对监狱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