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服 说服 悦服

――话说管理罪犯的三种境界

时间:2017-09-26信息来源:西江监狱作者:

一个偶然的机会,笔者有幸聆听了一位心理学大师的关于罪犯管理与矫治的讲课,感觉受益匪浅。

其中,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其关于服刑人员与监狱警察之间关系的论述。他说,管理罪犯有三种境界,第一种是通过强制力和威逼利诱等手段来使罪犯无条件服从警察管理,就像下属服从上级、臣子服从君王一样,这叫臣服;第二种是去掉所有外在的威望、地位等级,在完全对等的情况下,通过各种教育方法和语言的力量来控制、引导罪犯的思想和行为,让罪犯服从警察的管理,这种境界叫做说服;第三种是在地位完全平等的情况下,不需要反复地说教,仅仅凭借警察的人格魅力、个人威信等,就能使罪犯心悦诚服地“跑来”向其求教、聆听警察教育,并且不需要外在的监督就自觉地主动想法设法去改造任务,自始至终其改造心态都是积极的、正向的,并且这种正能量一直延续到其刑满释放回归社会后的人生历程。这叫做悦服。

在我们日常的罪犯管理工作中不难发现这三种境界的缩影。有的警官当班,罪犯的改造纪律比较松散,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需要反复强调和提醒,甚至“杀一儆百”后才有所收敛,但部分罪犯还是表面服从内心不服,这就是“臣服”的管理境界;有的警官当班,只要把基本的道理给罪犯讲清楚、说明白后,罪犯就能够按照警官的要求老老实实去做,遵规守纪,不敢怠慢与不敬。这就是“说服”的管理境界;有的警官当班,罪犯不仅改造心态好、纪律好,劳动积极性高,而且经常主动向警官汇报改造情况,并就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提出良好的建议,自觉与违规违纪的行为作斗争,维护监区良好的秩序。这就是“悦服”的管理境界。

当然,每个警察的管理风格和方式方法不同,每个警察的管理经验和素质能力也存在差别,但关键的问题是,无论用什么样的管理方法,或者严格强硬,或者循循善诱,或者刚柔相济,或者综合灵活运用,都必须在确保监狱安全稳定、“管得住”罪犯的基础上,向“教育好”的更高层次目标努力。

正如司法部部长张军所说的那样:监狱不是动物园,“收得下、关得住、跑不了”是底线要求,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这个基本要求,而要努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向社会输送更多的“合格产品”。也就是要求我们站在整个社会管理的角度看待监狱管理工作,把监狱工作充分融合到整个国家社会管理中去想问题、谋对策,全面落实治本安全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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