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安全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基石,是监狱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如果说“治本安全观[1]”是指导监狱实现长久安全稳定的总纲,那么作为监狱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教育改造工作,是落实“治本安全观”的“目”。纲举才能目张。我们必须以“治本安全观”为统领,深化教育改造工作中心地位,进一步发挥攻心治本的作用,认真查摆当前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不断推进教育改造工作的创新与发展,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有效降低重新犯罪率,确保社会和谐稳定,长治久安。
【关键词】 治本安全观 教育改造 纲举目张
司法部首次提出“治本安全观”这一概念,是基于当前监狱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而作出的一个科学判断,是新形势下监狱的工作指南、工作纲领,对指导监狱工作维护稳定大局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治本安全观”的提出,引领我们思想从“底线安全观”到“治本安全观”的转变,从创新的角度思考,如何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造工作,建设具有生机活力的现代化文明监狱。
一、以“治本安全观”为引领,深刻认识教育改造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一)“治本安全观”与教育改造是“纲”和“目”的关系
1、“治本安全观”在当前监狱工作的纲领作用
“治本安全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大背景下对新形势下监狱工作如何深化改革发展而提出的新理念。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2]”重大战略思想,强调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必须把科学统筹作为根本方法,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整体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既要重维护,又要重塑造,既要讲原则性,又要讲策略性。司法部提出的“治本安全观”理念正是贯彻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新要求而提出的新理念。
通过深入学习,我们认为“治本安全观”之“新”在于两点:
(1)从“底线安全观”向“治本安全观”转变,是思想观念的大转变。安全稳定是监狱的“生命线”。“底线安全观”即稳定压倒一切,实现“五无”目标(无罪犯脱逃、无重大狱内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疫情、无罪犯非正常死亡),但是实现了“五无”绝不意味着消除一切隐患;“治本安全观”要求以往的监狱工作目标和成绩作为当前监狱工作的起点,即过去监狱把实现“五无”目标作为安全稳定工作的目标和底线,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基础上根除安全隐患,实现监狱各项事业长期、全面的稳定和发展。“底线安全观”转变为“治本安全观”,这是从“全力保稳定”转变为“稳中求进”是一大观念的转变,它主张在原有稳定的基础上力求有新的发展,由“表象安全”转化为“本质安全”就要采取新举措,新改革,方能取得新突破,这是监狱工作一个全新的思路和工作指南。
(2)“治本安全观”将促进实现监狱工作的价值回归,从“不跑人”深化为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治本安全观”要实现的最终目标是向社会输送“合格产品”,即是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这与《监狱法》规定的“监狱以惩罚和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高度契合,也就是说“治本安全观”体现了监狱工作的价值回归,体现了深化监狱改革的总揽统领,是维护监狱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的工作思路。教育改造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也是以教育人、挽救人为宗旨,教育改造工作作为监狱基础性、关键性工作,在监狱“改造人”作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治本安全观”与教育改造的纲目关系
“治本安全观”是对新时期监狱工作实现新飞跃、新突破的一个新理念,它要实现的终极目标与教育改造两者的目标,都是指向教育人、转化人,向社会输送“合格产品”,“治本安全观”是一种新思想、新理念,是指导工作和行动的大政方针;教育改造工作是实现目标的方法、手段,它们之间是“纲“和“目”的关系。只有牢固树立正确的理念,采取新的方法手段,实现终极改造目标,才能使“改造人”成为”合格产品”落到实处,因此,我们要把“治本安全观”作为当前监狱工作的指导思想,充分认识教育改造工作中心地位作用,作为科学改造罪犯、提高改造质量的重要手段。纲举则目张。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深化教育改造工作将促进罪犯从由表及里、 由灵魂到行为的深刻变化。
3、新形势下的教育改造工作必须有新作为新发展新突破
要从“底线安全观”转变为“治本安全观”上来,把安全稳定这条“生命线”变成“起跑线”,把实现“五无”目标作为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工作起点,教育改造工作必须有新思想、新发展、新作为,这是做好当前监狱工作的新课题,具有积极现实意义。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治本安全观”,牢固树立“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这一主业意识,将主要精力放在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上来,从内因上根本消除罪犯重新犯罪的欲望。我们要以“治本安全观”理念为引领,深化认识教育改造工作的中心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教育治本的功能,促使罪犯从“不能跑”“不敢跑”向“不愿跑”“不想跑”的转变,真正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
二、以“治本安全观”新理念反思当前对教育改造工作的问题和不足
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必须理清当前教育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理清发展的方向和举措。
(一)经济导向对教育改造工作的中心地位造成冲击
一是体制问题;由于监狱体制为监企合一,形成了劳动改造与教育改造的矛盾,实际工作中更偏重于做好安全稳定与罪犯的劳动改造,劳动改造占用大部分时间,或多或少存在着“重管轻教”、“重惩罚轻转化”、“重劳动轻教育”、“以生产论英雄”的现象,教育改造功能发挥不足。二是观念问题;一些监狱警察思想上主观地认为看住人就行了,至于改造得好不好,无关紧要,只要是监管不出现事故,教育工作搞不搞都行,还不如搞好生产,提升监狱效益来得更实在,这种传统观念熏陶下促使他们思想上墨守陈规,工作上缺乏创新意识,致使教育方式、方法、手段和应对措施缺乏针对性,教育效果不佳,对教育改造的中心地位更没有深刻认识和精准定位。三是执行力问题;“5+1+1”教育改造模式虽然已经全面实行,但部分监狱受利益驱动,经济导向的因素影响,仍然没有严格落实此制度,日常考核也常常流于形式,致使教育效果“打折扣”。
(二)教育改造手段运用过于单一,教育改造针对性和科学性水平还不够高
教育改造手段运用比较单一,处在较低水平上。一是集体教育方面;许多监狱授课者大部分都是靠一张嘴、一个话筒、一本教案、一份课件进行照本宣科,授课形式过于单一,授课模式过于传统,多媒体、大数据等技术没有充分运用;原因之一是有些授课者不会用、不愿用,造成了课堂乏味,生动性差,与当代先进的技能培训存在较大差距,且职业技能培训的场地比较狭窄,培训实践的设备数量不足,受训者动手操作能力没有得到很好的训练。二是心理矫治方面;心理诊断、心理评估手段过于单一,罪犯分类管理虽有心理测试、个案问卷等鉴定、评估,但没有运用新方法、新技术手段,科学、准确评价罪犯性格、个性倾向、人身危害性和再犯罪可能性等进行分析、评估,如局域网、大数据等技术没有有效运用,数据采集、数据收集、数据共享没有实现网络化、无纸化。三是职业技能培训方面;职业技能培训的场地设备、师资素质等因素,教学偏重于传授理论,较少实训培养,教育内容范围狭窄,培训的项目内容没有与现实社会生产和罪犯的个人主观需求的多样化要求接轨,而且广大罪犯个体的文化层次、年龄、学习愿望等差异较大。因此,当前教育改造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水平还有待提高。
(三)教育改造社会化水平发展滞后
教育改造工作的社会化程度总体上还很低。在高墙电网之内,罪犯的教育改造与社会相对隔绝,罪犯的改造与社会生活严重脱节,与社会相适应的观念、行为脱节,长期脱离社会的监禁生活使罪犯回归社会时,不太适应社会。教育改造、社会帮教等社会化程度比较低。一是文化教育方面;由于罪犯个体的文化层次、年龄、学习愿望等差异较大,教育改造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监狱警察既是刑罚执行者,又是教育改造的主力军,思想教育、文化教育主要依靠监狱内部力量,质量水平不一而足。二是出监教育方面;在社会适应要求较高的职业技能培训上,没有形成“社会化办学、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办学模式,培训的专业内容比较狭窄,罪犯学员的实践动手能力培训、实战能力与社会要求不相适应,社会帮教的社会化程度不高,只能满足一时活动。三是罪犯教育专网建设方面;虽然一些监狱已经开始推进罪犯教育专网建设进度,但在软件建设、网络硬件建设、运行管理建设等方面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例如:交流平台过于简单,没有建立用户管理会员系统,罪犯教育专网大数据等资料录入过慢,罪犯教育专网的利用率不高等缺陷,致使教育改造信息化水平发展滞后。
(四)教育改造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还有待提高
教育改造工作的警察专业化程度比较低。早在1776年,亚当斯密在《国富论》就深刻指出:社会分工(工作专门化)能够提高管理效率,工作专业化也是当今全世界的潮流。教育改造提高质量、提高效益,要以工作分工、工作专业化为前提。而监狱人民警察既是刑罚执行者,又是教育者,肩负起改造、生产、管理、教育等多方面的工作,其导致从事教育改造工作的警察一般上属于兼职,知识的专业化程度不高,专业素质人才匮乏,同时存在着年龄结构不合理、文化、业务水平不一的现象,整体工作能力有待提高。如队伍中很少具备有“双师型”职业教育技术资格要求。教育改造工作十分迫切需要的心理咨询师,犯罪心理学、犯罪社会学和司法精神病学等专业人才比较匮乏。教育改造的力量尤其是具有心理辅导资格的警力严重不足,心理健康教育仅仅是满足于普及型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教育改造迫切需要的个性化心理辅导、心理矫治等远远不适应。心理咨询师、社会帮教、思想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的专业人才储备不足,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回归教育的人才数量需求。
(五)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在激励措施方面比较欠缺
教育改造质量的评价体系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标准缺失,或者形同虚设,教育改造质量好坏与否,没有形成良好的导向作用。由于教育改造工作复杂性、艰巨性,导致教育效能价体系滞后,各地教育改造的效能评价缺乏统一的标准、模式,评价体系没能整体全面反映教育矫治工作质量。效能评价目标设定没有体现激励争优创先。评价目标上一般只考核基本常规性措施,实物的基本数据,目标设定表面化、一般化,另一方面对为全面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在科学性、针对性而在手段上创造性、创新性的举措没有体现激励性,反映不出基层的创新、活力的实践。目标任务的模糊性,导致责任内涵模糊,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开展有创新性、特色性的教育矫治积极性不高。
三、创新发展教育改造工作的思路
(一)树立创新发展新观念,促进“治本安全观”的落实
创新发展,思想、理念先导。当前我们要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到新时代、新思想、新行动,以创新作为驱动力,强化解放思想,摈弃旧有的思维,接受新理念,学习新理论。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司法部新提出的“治本安全观”这一概念,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好“治本安全观”标本兼治的现实意义本质安全水平,着眼新形势下改造罪犯职能履行,优化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开创监狱工作新局面。理念上,要把“不跑人”的底线安全观深化为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的“治本安全观”。思想认识上,要深化教育改造罪犯是监狱本职的认识,积极发挥其应有的攻心治本功能作用,突出它的中心工作地位,真真正正把教育改造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在,落实在行动上,保证教育改造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每年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配套措施上,要以监狱体制改革总蓝图为依据,探索监企分离等改革措施的落实,以各项配套改革措施实现监管安全工作的精准高效、常态长效,实现监狱保障社会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的重任。
(二)创新深化运用新方法新手段,实现精准矫治
“三课教育”即罪犯的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这是监狱长期摸索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方法、好手段,必须常抓创新、一以贯之。积极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试以及循证式矫治、监区文化建设,总结推广近年来探索出来的好方法,持之以恒、千方百计地以多种形式、多种手段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1、巩固改善“三课”主阵地,实现课堂改造人。与时俱进丰富教学内容,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感恩感化教育、责任意识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法律常识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禁毒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促进罪犯的思想转化。要从道德、文化、法律等方向采取综合措施,加强服刑人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使罪犯真正自觉地积极地参加改造。经常性广泛开展集体教育,解决罪犯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为目的的思想疏导、知识传播和行为训练活动,解决罪犯中带有普遍的共同性问题,增强罪犯的集体主义观念、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使罪犯养成听从命令、服从指挥和遵守纪律的好习惯。重视引入教学多媒体运用到课堂教学,增强课堂的趣味性、丰富性、教育性,提高教学效果。要保障罪犯教育改造的时间,落实“5+1+1”教育制度,针对性开展思想道德、法制、时事政治等方面的教育,帮助罪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提高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
2、全面开展心理测试,实现精准改造人。建立健全监狱三级心理健康网络,建立工作机制,落实罪犯心理健康普及教育。心理测试方式是现代监狱科学矫治罪犯的基础。心理测试要贯穿罪犯服刑的初期、中期、后期,以心理测试为基础高度重视罪犯的心理矫治工作,监狱建立心理评估体系,以先进、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对罪犯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综合分析评定。总体上,要科学认识罪犯、科学管理罪犯。罪犯作为人、作为犯罪人、作为社会人的三类属性特征,运用教育专网、局域网的建设,以智能化、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工具进行规范科学评估,全面进行广泛的心理测试、数据分析,可以精准评估出罪犯危险性程度,区分不同罪犯、不同改造时期的危险性。以心理评估测试为基础,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心理辅导,对心理障碍罪犯进行“音乐治疗”、“情绪宣泄”、“沙盘放松”、“谈话引导”,促进罪犯消除心理障碍,积极改造。
3、积极引入循证矫治,实现科学改造人。循证式矫治坚持因人施教原则,融入现代管理学、心理学、教育学及计算机技术等不同学科,建立个案矫正方案,使对罪犯的个别教育向更加合理化、精细化的方向发展,能顾及每个罪犯所具有的不同的认知水平、个性特点及心理需求等个体情况,从而实现科学矫正,提高教育矫正工作质量。坚持摸索循证式矫治方法,把传统教育管理手段与现代教育矫治技术结合起来,促进科学矫治的实现。
4、常抓监狱文化建设,实现环境改造人。环境文化宣扬社会主义价值观念,宣扬改造的价值理念,体现监狱改造目标、价值之向,表明监狱重视什么,赞扬什么。因此,要深化以中华传统美德为主题的“一监狱一品牌一监区一特色”监狱文化建设体系,加强监狱文化品牌建设,凸显特色。以全方位、立体式呈现监区特色文化;营造浓厚监狱、监区文化改造人氛围,使罪犯随处感受文化熏陶,处处感受改造正能量,以文化建设促进潜移默化,促进灵魂改造。
(三)引入“互联网+”模式,创新深化教育改造挖掘资源,实现资源社会一体化
以增强活力为出发点谋划教育改造工作的社会支持体系,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挖掘社会资源为教育改造所用,全面提高社会化水平。
1、出监教育要打造“立体式”、“开放式”教学模式。在回归教育、社会帮教力量、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就业等方面,拓展思路,转变观念,以互联网思维新的理念指导,积极探索运用社会资源“轻资产”的有效的教育方式方法,统筹教育资源综合运用。如在技能培训上,积极走开放办学之路,建立与社会相适应的办学模式,按照“社会化办学、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办学模式,监狱与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建立联合办学机制模式,教学管理体系由监狱职教机构负责,强化对职业技术教育的组织和领导,教学体系则由职业学院负责,负责专业课程安排、教学计划制定、教材内容编写等事项,保证对罪犯职业技术教育的专业水准,两个体系各行其责,职能明确,形成开放式的罪犯职业技能培训的新模式。
2、积极探索社会帮教新形式,发挥攻心治本作用。一是通过借助社会多方力量积极开展帮教活动,形成“精准助力,多方给力”的良好局面,使罪犯单调的狱内生活得到调节,丰富他们的生活,真正体会到国家、社会、家庭的温暖,切实增强改造其改造信心和决心。二是积极探索“互联网+”接见模式,让罪犯家属不用长途跋涉也可以面对面通过互联网接见,使其真正感受到高墙电网内依然有爱有阳光,尤其是要充分发挥“亲情”、“爱情”、“友情”的作用,只要有“情”,方可攻其“心”,治其“本”。
3、积极推进罪犯教育专网建设,切实提高教育改造信息化水平。要充分总结教育专网试点的工作经验,结合监狱工作实际,加以完善,补齐短板,按照“软件要规范、硬件保障、整体落实、逐步完善”的要求,切实抓好罪犯教育专网建设,提升监狱工作信息化水平。一是要把握标准,科学设计,充分调研,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罪犯教育专网建设的的标准和管理要求,发挥其应有功能,确保教育专网能够安全有效运行,努力建成领导满意、警察满意和罪犯满意的“三个满意”样板工程。二是建立和完善运行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人员培训,确保网络安全。三是加快罪犯教育专网基础数据的录入和整合工作,及时更新,实现信息发布、浏览新闻、后台控制“三及时”,将罪犯教育专网打造成连接社会的桥头堡,让罪犯在狱内也能感受到社会的变化,切实发挥专网促进罪犯改造的特殊功效。
(四)创新深化工作专业化程度,实现教育改造固本强基
工作分工(工作专门化)是提高管理效益、效能的基础,工作专门化是教育改造工作实现固本强基的重要举措。要积极探索实现监狱、监区从事教育改造警察实现专门化、专业化,培养一批年富力强、文化知识水平高、有专业背景的专职干警从事教育改造工作。在专业人才队伍中,着重提高从事思想道德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心理矫治专业人建设,提高专业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1、打造一支专职的过硬的教育改造警察队伍。专门划出在监区从事教育改造工作的人员编制,增加专业警察的培训机会,增强专业警察的担当意识、责任意识,提高警察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做到有其责,必有其利,在个人荣誉、职务晋升、外出学习、福利待遇等方面,对从事教育改造工作的警察要厚看一眼、高看一层,提供干事创业的平台,研究探索新形势下从优对待专业警察的新举措。
2、加强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着手建立“一警双师型” 的教育改造队伍。要求从事技能教育的干警教师具有职业理论水平和授课能力,具有工程师的实践经验和动手能力。从事心理教育的干警教师,要具备有扎实的监狱学、犯罪学、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基础知识,考取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能够建立标准化心理评测程序和提供心理健康教育,为广大罪犯进行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心理测评、心理危机干预,能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能够建立一套科学的、系统的罪犯改造评估体系,准确、详细地测评出每个罪犯在不同改造阶段的行为习惯和守法意识的状态,从中发现罪犯身上存在的思想问题或心理障碍,以便有针对性开展心理矫治和个别教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心理障碍。
3、大力引进人才,建立以专业人才为核心的综合保障体系。引进和培养具有改造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背景的人才,不断充实教育改造专业人才队伍,要建立起以专业人才为核心的综合保障体系,可以在人才较为紧缺的岗位中实施聘用制公务员制度,例如:医学、心理学、网络安全技术等专业性较强的岗位中,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聘用制公务员,实施年薪制,且在住房、养老、医疗等方面给予适当补助,以高薪的待遇和较好的福利留住人才,让人才发挥专业优势,真正为监狱事业做出贡献。
4、强化目标管理,建立专业人才激励体系。要引入目标管理体系,必须以目标管理为手段,以激励机制为导向,建立激励机制体系、效能评价机制,促进教育改造目标的实现,以绩效指标为导向,促进教育改造工作千帆竞发,万马奔腾,让从事教育改造工作的干警创业有劲头、干事有奔头,打造一支朝气蓬勃、生机活力的专业化队伍。
(五)深化“三化”管理,实现科学矫治
管理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效率和质量,从而实现目标。司法部提出“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是建设安全、文明、现代化监狱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教育矫治质量的重要举措,要深化对罪犯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向管理要效益,要质量。
1、要突出落实分类施教管理。分类管理教育出发点体现了改造罪犯“精准性”、“靶向性”的现代监狱管理,有效地解决了教育改造罪犯工作的针对性、效益性,充分地凸显了当代监狱管理科学性、规范性、精细性的工作要求。因此,积极构建以科学评估为基础的罪犯分类管理体系,提高分类施教的精准性,深化分区管理,强化分类矫治,优化分级处遇,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积极探索对罪犯实行分押、分管、分教,促进集约化管理,有的放矢开展针对性教育、个别性教育、开展团体、个别心理辅导等。
2、积极开展分级处遇管理。深化探索构建罪犯分类标准体系,实施分级处于管理。如罪犯分级处遇分为:“一级宽管”、“二级从宽”、“三级普管”、“四级从严”、“五级严管”等处级待遇,明确诸如特许离监探亲、外出参观、亲属会见、拨打亲情电话等方面处遇规定,确保分类管理带来的奖惩分明效果提升循证矫治的科学性,可以对顽固犯的危险性程度高的罪犯实施精准惩罚,可以实现防控监管风险、提高改造质量。
结语:总而言之,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创新发展教育改造工作是做好当前监狱工作一个新课题。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教育改造重要性的认识,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化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全面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开创教育改造工作新局面,根本上实现“本质安全”,促进监狱持续保持稳定,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作出新贡献。
参考文献:
[1]“治本安全观”是2017年5月初司法部召开党组会议首次提出这一概念。
[2]“总体国家安全观”是2014年4月15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