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黄陵监狱联合驻地司法机关上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时间:2017-11-29信息来源:黄陵监狱作者:

为弘扬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法治环境,11月17日上午,陕西省黄陵监狱联合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咸阳市司法局、渭城区司法局等有关单位,以“大秦故都、德善咸阳  共创和谐平安社区”为主题,在咸阳市文林广场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西部法制报》《咸阳日报》、咸阳市电视台全程参与报道,社会反响良好。

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与全省普法工作形成合力,黄陵监狱党委按照省监狱管理局“谁执法、谁负责”的执法要求,积极研究部署普法宣传活动,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付宗宝亲自部署,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党义山具体负责实施,由监狱普法办公室牵头,教育改造科、狱政管理科、刑罚执行科、生活卫生科等部门全力配合,制作监狱刑罚执行宣传展板40块,悬挂横幅20条,设立5个咨询台、旨在让社会公众对监狱的执法有更深的了解,对罪犯在狱内的改造状况有一个直观的感知,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监狱工作的监督。

宣传当日,监狱抽调18名业务骨干现场对罪犯家属及广大市民普遍关心的罪犯狱政管理、刑罚执行、教育改造、生活卫生等涉法问题进行了热情解答、释疑解惑。并向社会公众发放了《宪法》《监狱法》《黄陵监狱狱务公开手册》等法律法规3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使广大群众深受教育。
  普法活动现场展示的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与宣传单更是吸引了大批群众驻足观看,激起了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市民王某:“看到黄陵监狱的改造环境,颠覆了我对监狱以往的认识,让我感受到了现代监狱执法的公平与公正。”

近年来,黄陵监狱紧紧围绕从“底线安全观”向“治本安全观”转变这一主题,积极探索罪犯教育改造新途径,充分发挥教育改造工作的治本功能,通过外聘监狱联络员和监督员、设立监狱长接待日、开展警示教育、开通官方微博、微信互动等形式,架起了监狱与社会沟通的桥梁,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监狱执法工作,充分向社会各界展现了监狱良好的执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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