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之际,为促使监狱治本安全理念得以长效、常态化推进。12月30日,在管理科与教育科的精心组织安排下,我监狱顺利召开2017年度“特定岗位罪犯教育大会”。一方面,旨在使“特岗犯”明确身份职责,强化纪律约束;另一方面,促使“特岗犯”更好地协助警官维护监管秩序,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树立身份意识,协助开展工作。“特岗犯”是经过监区提名选拔、监狱审批备案的服刑人员,其在思想认识、纪律意识上都相对比较突出的个体。在所有服刑人员中应该起到的是示范和带头作用,同时也是协助警官进行日常管理的助手;特别是在罪犯三大现场的秩序维护,平时的教育管理方面。
明确职责定位,起到表率作用。“特岗犯”在平时的言行举止、行为养成方面都应该是一只标杆、一面旗帜,在服刑人员当中起到的是表率的作用。监狱警官赋予的职责和任务要认真履行好,不搞特殊化、不搞双重标准。在自己的职责岗位上兢兢业业工作、认认真真化解和处理好服刑人员之间的矛盾纠纷,把不利于监管稳定的事件扼杀在萌芽状态。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警官反映,以便警官能够及时了解、及时跟进、及时处理。
增强纪律意识,严格遵守规矩。“特岗犯”意味着在特定岗位上的高标准、严要求,只有把纪律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带领好其他服刑人员,影响其他服刑人员,进而影响整个监区的改造环境和秩序,维护监管工作的和谐稳定。对参与打架、私藏违禁品、散布不利于改造稳定言论的特定岗位服刑人员要从严处置,从重处罚。
有权必有责,警官赋予“特岗犯”一定的权利,就必须坚决地按照警官的安排和要求开展工作,积极配合警官,尊重警官,在服刑人员当中真正做好表率和引领,发挥自身应有的作用,为监管安全稳定做好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