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贵阳召开。贵州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慕德贵出席大会,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何力宣读表彰决定和祝贺信。会上,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贵州省未成年犯管教所2015-2017年“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贵州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李嵩向未管所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牌匾,未管所党委书记、所长刘军接牌。
据悉,2012年以来,未管所举全所之力、举全所之心,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目标,在加强依法治所,确保安全稳定,提高改造质量的同时,坚持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着力构筑“精神高地”,积极营造了团结奋进、勤政廉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执法工作氛围,全所形成了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环境优美、言行文明的崭新面貌,成效显著。2014年12月被省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评为2012―2014年度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一是在全所持续开展创建“文明管区、文明科室、文明个人”活动。
2016年以来,依托“三创三树”活动,进一步夯实创建基础工作,真正把文明单位建设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积极治理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2012年以来,制定了《严禁大操大办酒席的规定》,开展了“整脏治乱”和“浪费粮食零容忍”专项治理,实施“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工程,深受民警职工和群众好评。
三是围绕工作主业,倾力打造管区文化。
建设监内教育文化长廊,积极推行“一区一品”工程,加大了管区特色文化建设力度,深化和充实“逢节有教”内容,用先进文化教育熏陶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
四是丰富活动载体,活跃民警职工文化生活。
每年组织举办篮球、五人足球、登山、书法、绘画、读书、摄影、未管好声音等多种活动;开展“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五好文明家庭”等评选工作,丰富民警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鼓舞士气,融洽感情,增进团结,凝聚力量,构建了和谐的人文环境。
五是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多种形式传递未管所的文明气息。
每年春节前夕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给返乡民工孩子带一份春节礼物暨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党团员深入社区开展义务劳动,参加无偿献血,2017年,组织开展了“捐血献爱护卫生命”无偿献血活动,61名民警成功献血12600ml,受到了社会好评;实施“青心计划”,组织资深心理咨询师民警和法制工作骨干民警走进贵定县中小学和福利院,先后对5000多名在校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对1000余名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对180人次孤寡老人和40人次留守儿童开展心理辅导和帮扶。先后投入10余万元与贵定县沿山镇香山村结成帮扶对子,依托未管所民警书法、摄影等才艺,共同建设“美丽乡村l文明家园”,使得精神文明在高墙内外遍地开花。2017年,自筹资金15万元为凤冈县永和镇党湾村修桥修路,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履行社会责任,社会反响强烈,好评如潮,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文明创建,润物无声。随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扎实推进,树立文明的执法形象、廉政形象、办事形象、仪表形象已经镌刻在民警职工的心中,正在展现给社会。未管所将以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始终保持永不满足、永不停步的进取精神,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奋发的精神、更加有力的举措,不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推进未管所各项工作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