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0日,是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籍罪犯王某刑满释放获得新生的日子,柳城监狱刑罚执行科承办警察按照规定与前来接送王某的芮城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办理了刑释交接手续。
在此之前,柳城监狱警察在对临释罪犯王某进行个别谈话以及心理评估中,发现该犯刑满释放后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因此,柳城监狱把该犯综合评估意见、回执单等相关材料分别送达其户籍所在地的芮城县安帮办和公安机关,并且得到芮城县司法局复函:派员前来监狱办理刑释人员王某的交接手续。因此,该犯刑满释放当日,芮城县司法局一行3人到柳城监狱办理了刑释交接手续。
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和帮扶教育,尤其是对重点帮教对象的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和帮扶教育,是安置和帮教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此事,柳城监狱积极与芮城县司法局做好“重点帮教对象”王某的衔接工作,是贯彻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促使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发展完善、促进刑释人员更好融入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有效预防和减少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向社会输送“合格产品”的具体体现,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柳城监狱高度重视重点刑释人员衔接工作。今后,将依法依规继续加大力度做好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加大力度做好重点刑释人员的衔接工作,确保监狱向社会输送“合格产品”,确保对重点刑释人员的“无缝对接”,切实把好监狱的“关卡”,为全面实现治本安全观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