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日,五原戒毒所召开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动员会。会议认真贯彻了自治区纪委派驻司法厅纪委印发的《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司纪〔2018〕1号)要求,宣布了本所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实施方案,所党委书记、所长王聪明作动员讲话,所党委委员、所纪委书记王东雷作工作安排,所党委委员、副所长杜向阳主持会议。
王聪明同志指出,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表明了自治区司法厅党委集中整治“四风”的坚定态度和决心。全所干警职工要深刻认识到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是增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是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具体行动;也是全面落实司法厅党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规范和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的重要着力点。
王聪明同志要求,所党委、纪委及纪检监察室和各支部要把握方向、抓住关键,以重点问题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推进,把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求落到实处。一是支部书记要切实发挥“头雁效应”,认真履行抓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亲自抓、主动抓、严格抓,真正把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提升集中整治工作成效。要聚焦戒毒执法、生产财务、政工人事等重点领域,重点监督、集中施治,坚决遏止“四风”问题苗头的出现。三是要突出重点岗位,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用铁的纪律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四是要严查违纪违规重点行为,切实巩固和发展好作风整治的成果。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落实快查快结要求,注重成果转化,不折不扣推动集中整治任务落实。五是要把握标本兼治的关系,建章立制、巩固深化,形成长效化监督整治的制度规范。六是要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实现正风肃纪良性循环。要加强领导、统筹联动,确保集中整治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