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中院到锡林浩特监狱现场开庭审理罪犯假释案件

时间:2018-02-25信息来源:锡林浩特监狱作者:

2月23日,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特日格勒、岳凤云等一行6人到锡林浩特监狱现场开庭审理11名罪犯假释案件,庭审工作在锡林浩特监狱狱内标准化法庭进行。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监所处和驻狱检察室检察人员对庭审过程进行了全程法律监督,10余名罪犯现场旁听。

开庭前,监狱按照规定为审判、检察等案件工作人员办理了外来人员进监手续,为确保案件审判顺利安全,安排专门民警在法庭外警戒,全力保障庭审活动顺利进行。

庭审过程中,监狱法制科副科长慧娟代表刑罚执行机关向法庭宣读了提请假释事实依据,对罪犯的改造表现进行了举证;法庭传唤拟假释罪犯到庭核对情况并传唤罪犯证人既监区管教民警出庭作证,询问了罪犯的日常行为、改造表现、认罪态度、奖惩考核等方面情况,并对每名罪犯在考核期的记功奖惩、间隔时间、认罪悔罪态度、改造表现、证明材料、民事赔偿、罚金交纳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核查;锡盟检察分院检察人员进行了现场质证,并发表了检察意见。庭审过程秩序井然,案件审判公平公正。

狱内开庭审理罪犯假释案件,把公平、公正送进高墙院内、送到罪犯身边,在为罪犯参加假释庭审提供便利条件的同时,使罪犯真切地感受到了刑罚执行、司法审判工作的公平和正义,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执法透明度,对促进罪犯积极服刑改造、维护监狱持续安全稳定,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深远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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