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去建材市场买东西遇到了一些商家这样的套路:“我们的商品都是免税价,只有收据没有发票,你要坚持开票需要再缴纳相应比例的费用”,“你要先付完全款,才给订货安装”,“商品退货时,由我方仓库负责验货,不合格不予退货”,“这些都是行规”,“这个月的发票刚好开完了”,“国家税务系统正在升级,目前开不了发票”。
面对如此这般的深深“套路”和霸王条款,你会据理力争还是漠然视之?或者认为这些都无可非议,开票不开票对私人购买影响不大。其实,消费者在消费之后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很多人在消费时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索要发票,结果在商品购买之后的维修退换时遇到许多障碍,或者在发生消费纠纷时得不到合理的赔偿,正常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同时,发票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经济往来的依据,是税务部门监控的主要依据,消费者如若不索取发票,经营者可能就会趁机逃税,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破坏社会经济秩序,最终也将给消费者造成各种有形的、无形的损失。
因此,我选择拨打12366税务举报热线,接线员明确告诉我商家的这种做法是不被允许的,是违法的,然后记录了相关信息,答应帮我索回发票。但是,在转交当地税务机关督办时,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表述着实让我难以接受:“您要开具的发表属于个体发票,因此,只能将你的姓名地址一并告诉商家,如果您一定要开,因此造成纠纷,不能牵扯到我们税务人员……”却成了据理力争者自讨苦吃!好一个明哲保身的税务员!
这样一个简单的事件,让我不禁想到平日里太多的购物习惯,小到小商品、大到购房购车,这样的霸王条款屡见不鲜,市场管理存在的种种不规范恶习可见一斑。作为一名普通的消费者要想维权,是多么困难。多数人对权利表现出的的媚态,对强势表现出的软弱退让,对不公平和陋习的习以为常,这些表现出的难道不是中国人身上“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处世之道。
你会做“任人宰割的羔羊”吗?你在向下一代传授处世之道时,有没有教育他挺起脊梁,不向恶势力低头,敢于抗争,勇于伸张正义呢?我们必须分得清是与非,对与错,让所谓的“霸王条款”变成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将“习以为常、逆来顺受”的低头转变成“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义举,使这世上的种种不合理无处遁形。
任何一种斗争都不是轻而易举的,甚至相当残酷,当你面临这样的处境,你又会做出怎样的抉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