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中监狱强化警务督察 打造监狱平安利器

时间:2018-03-15信息来源:桂中监狱作者:

监狱警务督察工作是维护监狱各项措施是否有效落实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做好监狱警务督察工作,切实增强警察法制观念,促进警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警察队伍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桂中监狱在开展警务督察工作中,注重强化“更严、抓细、靠前、延后”,为监狱持续安全稳定保驾护航。

“更严”,即依照警务督察相关制度严格开展警务督察工作。围绕监狱重要工作要求和重点工作任务,对监狱各单位、部门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时,在重点时段、对重点工作、罪犯改造“三大现场”警察的直接管理,特别是夜间警察执勤、罪犯联保互监制度的落实、罪犯劳动工具管理、违规品查处、外协人员管理等方面,督察工作抓得更为严格,确保各项制度得以落实,不出大问题;

“抓细”,即督察工作更注重细节。监狱对警察警容风纪管理、警察进出监门是否按“整进整出”制度执行、直接管理罪犯的警察是否按要求佩戴单警装备、各类警察执勤记录本的填写、罪犯药品是否按制度发放等看似“与监狱安全无关的小事”,更要加强督察的频率,从细节入手,确保各项制度能实实在在地贯彻,不出小问题。同时将督察发现的“小问题、处理结果、整改情况”等及时记录在《警务督察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记录本》中,并由督察人员签字确认。对一些反复出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监区加以重视并进行整改;

“靠前”,把危险想在前面,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靠前督察、提醒。监狱在督察中发现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时,及时向相关业务部门下达《警务督察建议书》,提高合理建议,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堵塞管理漏洞,确定监狱安全;

“延后”即切实有效抓好问题整改。对各级督察部门指出的存在问题是否有效整改作为日常督察的重要内容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工作落实,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出现反复。

长期以来,桂中监狱坚持把警务督察作为推动监狱工作平安的利器,扎实开展警务督察工作, 每年开展各类督察行动千余次,出动督察警力3000余人次,对督察发现的各类问题,予以口头批评及要求现场整改或开具督察文书限时整改,为维护监狱持续安全稳定保驾护航。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