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监狱与民警签订不携带“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承诺书
时间:2018-04-12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郑彩霞
为了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防止“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流入监内,乌兰监狱与全体民警签订《乌兰监狱民警进出监院不携带“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承诺书》。
承诺书要求民警做出如下承诺:不为罪犯提供“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或传递物品,本人不携带“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进入监院,进出监院大门时自觉接受安全检查,确实需要携带的物品必须履行审批和安检手续等。承诺书还明确了民警违反承诺后的处罚方式。
承诺书的签订,进一步增强了民警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和自律性,为维护监狱安全稳定、促进监狱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