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 社会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18-04-23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陕西省汉中监狱 张勇

【摘要】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是监狱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好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对于维护罪犯人权,体现公正文明执法,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矫正犯罪恶习,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维护监狱安全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从理论与实践的视角,深入阐述了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的特征、目标、问题、模式和途径,认真分析了利用社会人、财、物、技的优势,将监狱罪犯所必需的主副食品供应、日用品供应、囚被服供应及医疗防疫等事项,逐步纳入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业范围的必要性,从而有效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监狱生活卫生 社会化建设实践与思考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重视罪犯生活卫生保障,先后制定了很多相关法规制度,从经费保障、设施建设、机构设置、帮教安置、制度规范等方面都作了规定,监狱罪犯生活卫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与进步。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监狱生活卫生工作管理社会化作为监狱工作法治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的一部分,与社会进步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笔者欲就监狱生活卫生工作管理社会化特征、目标、问题、模式和建设途径,作一探讨,与同仁商榷。

一、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特征

推进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其实质是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规律的特点和要求,通过激活社会资源,购买社会服务,为进一步纯化监狱职能,专注监管改造,实现监狱监管执法工作高效运转,确保监狱安全稳定,提供了一个更加积极的保障机制。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有其明显的特点。

(一)安全保障性。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是为监狱中心任务服务的,自身也承担着保证监狱安全的责任,罪犯生活卫生安全亦是监管安全的重要一环。随着监狱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监狱布局调整的推进,罪犯生活卫生安全问题凸显,对监狱安全工作产生重要的影响。诸如:食品、医疗、生活日用品、精神卫生、生活设施、生活卫生工具使用和管理、公共卫生等安全问题,其危害性切不可小觑。实施管理社会化,不仅对监管安全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也对有效防范食品、卫生、医疗、防疫、生活、服务、环境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发挥关键的预防保障作用。

(二)服务改造性。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是面向社会、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的发展需要,在把罪犯转变成为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要求的守法公民和现代化建设有用之材方面作为保障措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全方位、多层次的实施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对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增强罪犯回归社会后的适应能力,实现监狱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具有不可替代性。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逐步建立起超视觉、多领域的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体系,营造有利于罪犯重返社会的改造环境,促进改造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分工协作性。以“全额保障、监企分离、收支分开、规范运行”为核心内容的监狱体制改革,就是要强化行刑职能、转移社会职能、分离经济职能。其中,纯化监狱功能的重要措施是深化监狱工作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体现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本质属性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生活卫生日常工作是最重要的基础工作,要想确保安全不出事故,必须按相关制度和规范要求把各项生活卫生管理工作做好、做细、做实。由于监狱生活卫生管理涉及罪犯的吃、穿、住、用、医等各个方面比较繁琐复杂,而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不能也不可能完全仅靠监狱自己来全部承担,还必须求助于社会外界的广泛支持,走内外联动、合作化之路。这一点,也是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的发展初衷。

(四)专业技术性。从实践上看,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施设备。如,食品安全要有一定的检测设备。再如,流行病预防要有一定的医疗资源和技术条件,精神卫生安全需要有专门的精神科医生和心理咨询师。按照双向发展,双向服务,优势互补的方针,在发挥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自身优势的同时,积极引进社会专业力量为监狱机关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专业服务,从而逐步实现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服务价格市场化。

(五)尊重人权性。我国对罪犯人权的保障,经历了一个由实行人道主义政策上升到依法保障罪犯合法权利的过程。1994年颁布的《监狱法》,以法典形式将保障罪犯30多种权利昭告于天下,这是历史性的进步。罪犯是人,是公民,维护罪犯基本权益,是我国监狱人权保障的出发点。我国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是社会主义新型监狱。监狱对罪犯坚持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政策,正是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保证落实人道主义政策最直接、最现实、最基本的一个方面。

(六)管理规范性。罪犯由于长期的罪犯生活会染上很多不良恶习,要把罪犯改造成新人,消除其恶习,就必须对罪犯进行良好生活习惯的培养和训练,对他们进行行为养成教育。加强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建设,完善衣、食、住、医等设施,做好罪犯的生活卫生管理工作,从小事入手,教育引导,促进罪犯的思想转变逐步树立和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卫生习惯,从而促进监狱管理规范化建设。

(七)高效运行性。创新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有利于实现监狱工作的社会化建设。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是一种社会化的管理,是集高度统一的、全方位的、多层次的服务保障,摆脱了过去那种封闭式的管理体制,克服了多头管理、互相扯皮、互相推诿的旧体制下的种种弊端,有利于提高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的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程度,以充分发挥综合效益和整体功能,使之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

二、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目标

把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目标定位社会化,就是要求监狱机关牢牢把握工作宗旨,自觉置身于社会大系统中进行考察,不断丰富工作内涵,调整工作重心,使其现实作用与其特定的功能、地位相适应,与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方向及要求相适应,在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这个有机体中,实现和强化自身的价值。

(一)生活供给社会市场配送化

随着城市产业布局的调整、现代消费方式的不断升级、电子商务技术的广泛应用,以及城市工商业发展模式的日趋多元,使得小批量、多频次、时效性强的直接配送、住宅配送以及“门到门”配送需求日益增长。监狱机关可以按照自营配送、协同配送、外包配送、综合配送等方式,由社会企业根据监狱罪犯生活需要,对物品进行加工、包装、分割、组配等作业,按时送达交验货,从而实现罪犯生活供给社会市场配送化。

(二)医疗卫生社会医卫合作化

为了保障疑难杂症罪犯及时就诊,有的监狱开通了远程医疗网,外聘主治医生,提高监狱医院医疗技术力量。食品管理中,对食堂和狱内超市中监狱不能检测和保证的食物,除了落实索证、台帐等工作,还要请社会食品安全检测机构,进行相关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公共卫生事件中,要争取纳入监狱所在地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体系,取得当地卫生、防疫、疾控等部门的认可,将公共卫生事件有效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危害程度。在罪犯外医方面,对于疑难杂症,选择与社会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及时送医或请院方专家、医生到狱内进行会诊、救治。推行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就是要打破封闭体制旧格局,转向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监社之间横向联合的社会化新格局。

(三)环卫绿化社会服务市场化

积极探索监狱管理新思路,创新管理新模式,推进清扫保洁、绿化管养作业方式改革,进行市场化运作,面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引入社会力量进入监狱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管理。提升监狱环卫保洁、绿化管养工作质量,减少各类作业工具设备的管理环节,杜绝危险品违禁品流入狱内,消除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推行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机制,降低运行成本,完善考核办法,建立优质高效、运转协调、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监狱生活卫生管理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监管水平、推进社会化进程,为全面建设法治、平安、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监狱,提供有力的社会服务保障。

(四)民生工程社会保障常态化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简称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养老制度是当前我国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但这些制度均不适用于监狱罪犯。根据监狱法规定,监狱押犯的社会保障由国家承担。罪犯刑满释放后,其社会保障由地方政府负责。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就是致力于将罪犯医疗纳入社会医保范畴,适当提取部分罪犯狱内劳动报酬,监狱适当追加资金,联合社会保险机构,给符合条件的罪犯建立刑释后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机制或生活保障机制,解决罪犯在服刑期间和罪犯刑释后的生活、卫生、医疗保障。

三、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问题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监狱办社会”的旧格局还没有从根本上突破,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改革的步伐依然步履艰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法律制度不够健全

近几年来,虽然我国的监狱管理制度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相继出台了相当数量的办法和规定,但是,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的法律制度缺失仍然十分突出。各层面的规定经常变动,缺乏整体性、持续性和权威性。由政府和各级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或是通知、复函等内容较多,缺乏法律规范应有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缺少有法可依。在处理一些涉及到社会化培训、就业、保险、卫生、医疗服务方面的民事纠纷时,缺乏专项法律法规和执法依据,罪犯入狱前和刑满后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二)思想观念守旧落后

多年来,监狱罪犯生活卫生管理工作沿袭传统的方法,按照实物量供给标准,实行“小而全”的供给制、封闭式的保障体制和行政化的运行机制。对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还不到位,思想上仍留恋“小而全”的封闭式自我服务的旧格局。传统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手段的技术含量不够,存在着粗放、经验型,相对于罪犯入监时更明显的“社会特征”已不能适应罪犯改造的要求。

(三)社会协作深度不够

目前,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协作方式往往只是建立在业务往来之上,并没有涉及社会医疗保险、大病医疗统筹、社会保险、专业培训、技术人才交流、岗位指导和社会统筹等多领域,与地方社保、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市级医疗机构建立联系和合作不够经常,罪犯基本医疗保障、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不够有力。大部分医疗经费用于诊疗,没有作出合理开支预算,对于设备更新维护、人员进修学习,没有专项经费支持。

(四)社会化推进力不足

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发挥作用。但是,目前在体制和机制上还不够顺畅。监狱的资源是有限的,必须积极依靠和运用社会资源。由于认识上存在不足,加之理论探索不够,在实践中,对社会资源的运用显得十分薄弱。其实,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是一个全方位的、综合作用的系统。监狱在寻求社会支持的过程中,挖掘社会资源的力度不够,往往存在重视狭义的社会力量资源的运用,而忽略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在体制、机制、法律政策、人才支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模式

推进监狱服刑人员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将监狱生活卫生供应及公共卫生和医疗防疫等事项纳入社会服务业,以优化监管改造工作的环境,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在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模式的探索上,笔者从实践经验中归纳出以下八种:

(一)个人消费采取狱内超市一卡式

监狱服刑人员日用品供应,由社会物流配送,实行监狱与社会企业联办狱内超市。罪犯个人消费账户统一制作IC卡,狱内做到一卡通,便捷,准确,公正。罪犯使用一卡通,在超市内自由选购,不仅能有效控制罪犯非正常消费,减轻罪犯家属的负担,更好地维护罪犯合法权益,而且也便于监狱集中精力搞好监管改造,有效推进监狱的廉政建设。

(二)疾病医疗采取监社医院协作式

在医务人员不足、医疗技术薄弱的情况下,监狱积极与驻地医院签订合作协议,邀请驻地医院医生定期来监狱,协助监狱医院为罪犯诊治,解决医疗难题。构建绿色通道,在协议医院设置符合监管安全需要的罪犯住院专用监管病房,将安全监管、疾病治疗实行一体化管理,做到两手抓两保证。

(三)卫生防疫采取专业机构联检式

罪犯生活卫生涉及的不少内容和项目专业性较强,仅靠监狱机关现有技术水平是远远不够的。监狱与社会专业机构合作,借用社会专业部门技术检验之力,为监狱提供囚被服质量,饮食卫生检测服务。冷饮水定期送地方卫生防疫中心进行检验,对生、鲜原料食品建立留样制度,设立留样标柜,记录留样台账,抽样送卫生防疫部门检测,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建立公共卫生安全应急处置联络机制,及时应对狱内发生的任何公共卫生事件。将监狱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医务人员的培训、继续教育工作纳入到地方卫生部门的培训规划中。

(四)大宗商品采取社会企业竞标式

监狱罪犯的主副食品,日用品等生活物资,实行采购招标制,在采购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使采购过程公开化。规范罪犯生活物资供应管理,保证采购物资质量,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五)资金管理采取银行账户直通式

加强与银行的合作,积极探索实施科学公正的罪犯资金管理办法。将罪犯的个人存款(包括罪犯接见款和监狱发放的零用钱,奖金等)以实名制储蓄在“借记卡”中,确保一名罪犯一个账户,并与狱内一卡通联网,供罪犯狱内消费使用。罪犯可利用“一卡通”查询“借记卡”信息,在其服刑期间由监狱统一保管,释放时发还给本人,全国通用。

(六)环卫绿化采取协议服务托管式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监狱与社会环卫、园林、卫生等服务机构,就其服务项目托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监狱绿化维护与保洁服务协议。按监企双方认可的托管区域内进行绿化维护,其中包括抗旱、打草、防病治虫、树木、花草的修剪等。

(七)民生需求采取社会保障常态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统一规划,由全国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面向参保人员统一发行社会保障卡,应用于就业服务、劳动管理、工资收入管理、职业资格、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个领域的接触式CPU集成电路卡,并在银行、民政、卫生、住建、公积金等政府公共服务管理领域进行“一卡通”扩展应用。监狱协调社会保障部门,推动罪犯纳入社会医保,社会养老,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范围,给罪犯办理社会保障卡。

(八)廉政监督采取监察审计全程式

监狱生活卫生物资采购过程实现“阳光作业”,具有公开、公平、透明度高的特点。监狱纪委,监察部门介入招标采购的全过程,对招标采购的各个环节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察。同时,直接接受社会公众,罪犯及其家属的监督,使采购行为真正做到公正,公开,有效避免“暗箱操作”,封闭运行所带来的腐败现象,推进狱务公开和监狱廉政建设。

五、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途径

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更加着眼于罪犯的再社会化、着眼于罪犯出狱后适应社会、着眼于减少罪犯出狱后的重新犯罪率,加强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建设,任重道远。

(一)解放思想,推动制度创新。健全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的法律法规体系,依法规范社会对监狱工作的支持。加快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建设步伐,研究制定并尽快出台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提高立法层次,统一法律制度,规范法律法规,维护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法律法规的统一性、权威性、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大胆实践,勇于体制创新。现行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存在不够顺畅的问题,也反映在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建设进程中。监狱机关隶属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司法行政机关没有一个部门承担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的建设职责。部、省两级监狱管理局,分别为司法部、司法厅的一个内设的司局级机构,无法同国家部委、厅局部委以及社会相关部门直接沟通交流工作意见,政府的相关会议监狱局仅仅是列席,监狱工作议题很难列上政府的议事日程,因此工作的协调难度很大。基层监狱更没有归口的职能部门来协调和整合社会支持系统,往往是基层监狱愿怎么干就怎么干,上边怎么要求就怎么干,缺乏有力的政策制度安排,致使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发展极不平衡,进展极不顺利,推进异常困难。笔者以为,应当赋予部、省两级监狱管理局一定的权限,指导推进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协调解决遇到的各类问题。

(三)面向社会,着力管理创新。推进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的社会化,是党的监狱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实现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保障法制化的关键环节,也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规律,提升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保障水平的必然要求。监狱应当按照“先试后推、先易后难”的思路,将狱内超市、绿地护养、医疗服务、卫生检疫、食品监测、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逐步推向社会,制定引进社会服务的方法,明确服务项目,建立服务标准,理顺供求关系。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后,监狱可以摆脱过去那种自建自管的分散管理体制,从根本上克服各自为政,多头管理的种种弊端,尽力做到人、财、物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平衡互动,打造资源共享的社会化管理格局。

(四)因地制宜,促进机制创新。各个监狱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有利于促进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发展的就大胆地闯、大胆地试。建立监狱生活卫生工作社会化考核评估体系、将监狱生活卫生工作社会化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判监狱工作成效,狠抓落实。及时召开生活卫生工作社会化情况分析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嘉奖;对工作未完成或未落实的,要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对违反监狱生活卫生工作规定出现严重失误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加强监管,监督体系创新。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是与钱、物打交道的部门,廉洁自律工作非常重要,因此,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后勤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抓好。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防腐意识,构筑反腐防线;以防为主,警钟长鸣,在物资采购、招标竞标、超市管理、购买服务等工作中要规范程序,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公开招标,阳光作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以权谋私,把廉政工作落到实处,树立良好形象。加强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专项与日常相结合、部门与联动相结合、考核与评价相结合等方式来检验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社会化成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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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制网记者马艳.中外专家研讨监狱卫生与疾病防治工作时建议监狱医疗工作应继续走社会化路子.发布时间:2016-12-14.19:24.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3】孙安清.陆大柒.《监狱罪犯生活卫生保障社会化的探索与思考》.《中国监狱学刊》2003年第3期12-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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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朱道伦.加快监狱医疗工作社会化问题的思考.监狱智库中心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700110610100oif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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