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戒毒所建立安全隐患督查整改 “清零”机制

时间:2018-05-13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内蒙古五原戒毒所 法制科

为落实《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关于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清零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以及司法部戒毒局提出的规范化建设各项要求,从2018年5月中旬开始,内蒙古五原戒毒所成立安全隐患督查整改“清零”暨规范化建设综合督查组,对全所安全隐患整改“清零”、规范化建设、安全稳定、科学戒治、服务保障等工作进行综合督查,以确保上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综合督察组成员由所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管理科、生产科及警戒护卫处突小分队等有关人员组成,由所长任组长,分管所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政治处。根据戒毒人员生活、教育、医疗、康复习艺“四大现场”,以及所政管理、教育矫治、生活卫生、安全生产等督查内容,又细分3个督查小组,即监控指挥中心督查组、机关值班督查组、警戒护卫巡逻组,每组由2名以上成员组成。其中监控指挥中心督查组采取视频督查,并通过厅区视频点名报告情况,机关值班督查组每天督查不少于2次,须在被督查单位值班记录本上记载并签名为证,警戒护卫小分队督查,须每天在“四大现场”不间断巡逻,发现问题现场取证,并在被督查单位值班记录上书写并签名。

督查内容主要围绕各单位执行场所安全警戒设施状态、安全稳定工作制度执行、规范化建设、科学戒治、安全生产、民警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督查方式主要以每日回放监控录像,现场实地巡回察看,对收治编队、分期戒治、“五重”(重点人员、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物品)管控、教育矫治、康复训练、职能技能培训、权益保障、就医证据留存、应急处置、干警责任心的强化等十个关键环节,以及对民警执法管理中存在屡查难禁、屡教不改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对督查出存在的问题,将视其性质、情节、后果等不同情形,按有关规定和权限给予本人单位内部批评教育、全所通报、考核扣分、行政处分。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有关责任。

安全隐患清零既规范化建设综合督查机制的建立,将对该所民警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对所政管理、教育矫治、生活卫生、安全生产等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的进程,以及戒毒场所秩序持续安全稳定、科学戒治和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建设起到强有力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