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梧州监狱召开2018年首场“法庭式督察复议”会议。
会议由政治处主任主持,参加会议的有一监区监区长、二监区监区长、组织干部科科长、狱政管理科科长、审计科副科长以及警务督察队全体成员。
会议主要是复议一监区对司法厅督察组督察发现问题责任归属不服而提出申诉。会上,首先由一监区监区长提出申诉理由以及自己的看法;接着是二监区监区长对一监区控诉进行辩解;再者由一、二监区进行举证辩论;然后就是与会参与督察的领导进行佐证、督察队对参与督察的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取证;最后经过各方面证据进行比对印证,一监区最终因证据不充分“败诉”而告终,一场激烈的控辩得到了平息,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庭式督察复议”会议顺利结束。
“法庭式督察复议”是我们梧州监狱在警务督察工作中创新的一项工作机制,它在督察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天枰”公正作用。它通过开诚布公的控辩,让督察与被督察者之间都能够充分正视问题、理性地分析问题、坦诚地对待问题,从而不但能消除彼此之间的隔阂,而且还能鞭策双方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严守规矩。我相信,“法庭式督察复议”工作机制,经过我监狱全体警察的共同努力完善,它定将在我区监狱系统警务督察工作中绽放出美丽的鲜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