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监狱对罪犯的假释工作落实,加快建立罪犯假释工作长效机制。5月28日下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徐晓丹副庭长及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廖克强副院长一行6人在我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陈运林的陪同下,深入到罪犯监管区与罪犯面对面的进行座谈。

在座谈中,自治区高院徐副庭长详细了解服刑人员在监狱改造中对减刑、假释方面的理解,以及罪犯个人的改造情况。参加座谈的服刑人员如实反映了目前在服刑改造期间,从2017年1月1日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法释〔2016〕23号)文之后,获得减刑机会和减刑幅度都有很大的变化,从严了很多,以及对监狱开展假释工作中所存在的疑虑。徐副庭长与廖副院长二人通过仔细询问后,对服刑人员所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解答。
党委委员、副监狱长陈运林对自治区高院、梧州市中院领导长期以来对梧州监狱的刑罚执行工作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并组织监区分管刑罚执行工作的副监区长及监区办理刑罚执行业务工作的警察一同参加座谈会。监区代表也向高院、中院领导汇报了当前假释工作中所面临的困难,希望上级部门尽快制订减刑、假释相关细则,以便于监狱假释工作规范操作。高院徐副庭长表示,座谈会结束后,一定向高院领导进行汇报,并研究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通过开展座谈会,让监狱在刑罚执行工作中更规范执法,假释工作取得突破性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