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柳城监狱紧扣“生命之上,安全发展”主题,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精心组织,严密部署,采取“三个四”措施着力提升消防安全防范能力。
成立消防安全“四级责任”。柳城监狱党委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结合监狱实际,制定了《柳城监狱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成立了四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组员,四级责任人分别承担“四级责任”,确保消防监管取得实效。即:由监狱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狱领导为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承担对消防安全规划、设计、建设承担审核、监督、检查责任;具体相关业务部门领导为消防安全具体责任人,承担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部署实施;各单位指派的一名消防安全管理员,承担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
落实消防安全“四级检查”。要求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员每时要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具体业务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原则,每天对各管辖的消防重点部位进行防火巡查;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每周组织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罪犯生活、学习、劳动三大场所,监狱配电房、机房、储存室、档案室、警察备勤房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工作排查,要求责任单位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向主管部门或分管领导及时报告,由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资金和责任人。同时,要求整改期间应采取必要的临时防范措施,对随时可能引发的火灾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危险部位等应停止使用。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四个四”能力建设。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每半年组织一次对警察职工、罪犯的消防培训。同时,为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求各单位着力加强“四个能力”,即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为提升消防安全防范意识,要求各单位做到“四懂”,即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疏散的方法;为增强自防自救能力,要求各单位做到“四会”,即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为提高防范事故保障能力,要求各单位做到“四熟练”,即做到熟练掌握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熟练掌握引导人员疏散程序、熟练掌握逃生设施使用方法、熟练掌握火场自救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