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监狱和临夏州(县、市)司法局互派交流挂职人员已全部到位

时间:2018-06-15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临夏监狱 唐明

近日,临夏监狱同临夏州司法局及其所属的“七县一市”司法局互派挂职的11名民警和5名交流干部已全部到岗,开始履行新的工作职责,这标志着临夏监狱和临夏州(县、市)司法局首批交流挂职人员的选派接收工作顺利完成。此举是优化配置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资源,更好落实“治本安全观”,提升社区矫正规范执法水平,推进监狱和社区矫正机构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有力举措。

根据省司法厅《推进全省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方案》和临夏监狱同临夏州司法局联合印发的《推进监狱警察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实施办法》,临夏监狱将为临夏州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及所属“七县一市”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各配备1名民警,对社区矫正人数超过200人的县(市)将配备2名民警。为确保警力运行机制顺畅有效,临夏监狱所属各监区(科室)将同临夏州及其所属“七县一市”的社区矫正机构结成比较固定的对应用警模式。同时,临夏监狱还成立了监狱警察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机动队,在社区矫正机构有临时执法需要时,将迅速配合出警。

据了解,选派监狱民警和司法局交流干部的挂职交流时间为每批次6个月,选派期满后,将由原单位安排民警(交流干部)进行替换。挂职期间,监狱民警和司法局交流干部将参与履行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回访、警示教育工作联络、社区矫正重点监管对象的监督管理,以及协助监狱处理刑罚执行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化解监狱服刑罪犯在婚姻、家庭、财产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等新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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