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监狱“四个强化”提升警务督察工作

时间:2018-07-10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贵港监狱 陈光

今年以来,贵港监狱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警务督察在维护监狱安全稳定、加强警察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以“四个强化”进一步提升警务督察工作,促进监狱整体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强化法治思维,完善警务督察制度。监狱党委将深入推进依法治监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致力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祛除监狱工作肌体中的顽疾。警务督察部门根据司法部、区监狱管理局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警务督察提示卡,将触角延伸到警察执法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强化职责使命,落实警务督察责任。围绕“保安全、促稳定、求发展”目标,警务督察部门采取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及时提醒和纠正警察执法管理过程中的偏差,并将警务督察工作与依法行政考评、政风行风建设、执法教育整顿、警务机制建设等活动有机结合,确保警令畅通、政令落实、制度执行。 

强化工作创新,形成警务督察合力。监狱积极打造“阳光警务”、“阳光督察”,警务督察部门在工作中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争取广大警察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凝聚警务督察工作的正能量。注重整合执法监督员、兼职监察员等专兼职力量,突出发挥“网络督察”、“视频督察”的优势,科学探索全方位、信息化的警务督察工作新模式。 

强化惩防并举,提升警务督察实效。正确处理敢于督察与善于督察的关系,警务督察部门在“唱黑脸”的同时,及时汇总分析各类不良倾向和苗头,对警察执法管理工作多提醒、多教育、多警示,充分体现了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的有机统一,在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中,避免了警务督察工作陷入“只督不察、越督越忙”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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