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表彰大会上,福建省榕城监狱被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为2015—2017年度第十三届省级文明单位,这是福建省榕城监狱在前一届省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再次蝉联省级文明单位的称号。
近年来,榕城监狱在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始终坚持以文明创建工作统揽监狱工作全局,坚决贯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针,围绕“发展文化、共建和谐、文明升级”的工作思路,在确保监狱安全稳定、大力提升教育改造质量的同时,以创建为抓手,高效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连续18年实现司法部提出的“无罪犯脱逃、无重大狱内案件、无重大疫情、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四无”安全目标,整体工作走在全省监狱系统的前列,环境卫生、生活秩序、民警、职工文明素质和监狱基础设施建设都有了明显改观。同时,通过大力开展各项宣传教育及创建活动,为监狱工作提供了精神支撑和价值指引,培育了集体荣誉感,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
最近,榕城监狱党委又号召全监广大民警职工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监狱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五大改造”新格局新理念为统领,以打造“阳光工程”为总载体,不断提升全监民警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文明和谐素质,为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