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诗有着极为独特而崇高的地位。从西周开始,直到清末,在长达两千多年悠久岁月中,独占高枝,领尽风骚,它是中华民族骨子里的东西,它的凝练、概括和意境,是任何文学形式取代不了的。诗历代寄托着中国人的希望和梦想,可以说中华民族是个离不开诗的民族。而到了发扬华夏优良传统,再造中华灿烂辉煌的今天,诗文化传统又开始复苏,往日辉煌的奇光流彩正在重现。作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诗教文化在监管改造中的重要作用也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关键词】诗教 传统文化 教育改造
一、“与天地兮同寿,与日月兮同光”——诗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地位
在中国,诗可以使平凡成为伟大,使普通成为神圣,使一瞬间化为永恒。中国人有着一种特殊的宁静而平和的心境,他们生活在一种难以侵扰的深厚的文化之中,这种文化和诗有着难解难分的关系:中国人得以高兴的时候,以诗助兴;他们失望郁闷的时候,以诗消愁。他们想夸奖你恭维你的时候,会念两句唐诗宋词;他们想骂你挖苦你的时候,也能找到合适的诗句。他们在治国理政时可以引经据典,他们在田间劳作时也可以诗性横生。可以说,不懂得中国的诗,就不懂得中国的文化,也就不懂得中国。诗在中国,在中国人的生活中,有着神奇的、妙不可言的作用。
(一)诗歌作为传统文化的精髓,为治国理政提供重要的思想资源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习总书记强调,不忘历史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善于创新。只有坚持从历史走向未来,从延续民族文化血脉中开拓前进,我们才能做好今天的事业。
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北京师范大学时表示很不赞成把古代经典诗词和散文从课本中去掉。他说:“应该把这些经典嵌在学生的脑子里,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基因。”可以看出他对古典诗词、传统文化的高度重视。习总书记不仅古文功底深厚,在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方面也做出了表率。从对古文的引用中可以看出传统文化与我们党治国理念的一些内在关联。
在纪念邓小平诞辰110周年的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习总书记指出,要学习邓小平同志高瞻远瞩的战略思维,他引用了“审大小而图之,酌缓急而布之,连上下而通之,衡内外而施之”、“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强调要着眼长远,多思考改革发展的大问题,而不能过于注重个人得失,仅仅将眼光局限在眼前。
谈到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引用了“祸患常积于忽微”、“居安而思危,则终不危,操治而虑乱,则终不乱”。讲到文风时,引用“文可载道,以用为贵”;讲到学风时,引用“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讲到工作作风时,引用“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强调工作一定要立足实际,引用“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总言之,“不受虚言,不听浮术,不采华名,不兴伪事”,不仅是古人行事的准则,同样也是我们培养求真务实作风的要求。
谈到民本思想和为民情怀时引用“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尤其是在多次讲话中引用郑板桥的诗句“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教导干部一定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重的位置,切身体察人民的疾苦,凡事以民生为导向。
总之,习总书记一方面充分挖掘中国传统文化资源的精华为我所用,另一方面在吸收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基础上,给一些古文经典赋予了极具时代性、现实性的新含义,融会贯通,恰到好处,值得我们反复学习思考。[1]
(二)诗歌作为传统文化的精髓,以诗载史,为历史的延续提供重要的文化火种
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家喻户晓,但了解历史的人都知道,荆轲并不算那个时代的大英雄,他不过是燕国太子丹雇佣的一个刺客。在历史上比荆轲有出息的,替主子办成事和出了气的,还大有人在。如鲁国的曹沫、吴国的专诸、晋国的豫让、轵国的聂政,但为何时至今日,国人只知荆轲呢?这就是诗的神奇作用的缘故了。荆轲在渡易水前往秦国时,吟诵了一首《易水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就是这短短的两句诗吟,虽非诗中极品,却是千古绝唱,使荆轲的身份,超过那个时代及以后两千多年间古今中外所有刺客,成为流芳青史的不朽英雄,傲然永存。
不但历史人物如此,甚至一座普通的建筑,一旦与诗联系在一起,就会天荒地老、永远不朽。
黄鹤楼就是这样的一座建筑。长江边上的一块被称为黄鹄矶的高地,不知多少年前就有一座普普通通的由守军瞭望楼改建成的小酒楼。要不是一首唐诗,有谁知道长江边上的这座小酒楼呢。唐朝开元年间,诗人崔颢经过这里,喝了几杯酒,就在酒楼的粉墙上题了那首著名的七律《黄鹤楼》: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后来又经过诗仙李白、宋人严羽对这首诗的吹捧,小小的黄鹤楼,从此名动神州。不仅如此,宋、元、明、清各代,当地还不断增添了与黄鹤楼遥相呼应的新景观,如白云楼、烟波亭、晴川阁等,这些景点无一不是从崔颢的诗中发掘出来的新题材。
中国的传统,很大程度上是诗的传统;中国的文化,很大程度上是诗的文化;中国的历史,很大程度上是诗的历史。作为中国人,如果不了解中国的诗,又怎么能了解自己的国家。
(三)诗歌作为传统文化的精髓,是中华文化最古老的精神支柱
中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没有主流宗教的国家之一。几千年来,诗承担着和宗教相类似的作用,寄托着中国人的希望和梦想。我们说中华文明是古老的文明,但在这个广袤的世界上,还有和中华文明同样古老,甚至更加古老的文明。曾经有过古巴比伦帝国辉煌的米索不达米亚文明,起源于公元前3500年前;古埃及文明起源于公元前3100年前;古印度文明起源于2500年前。这些古老的文明,在时间长河的洗刷下,在被他们视作野蛮民族的游牧民族的冲击下,消亡了,断裂了,湮灭在茫茫的荒漠中。
较早走进农耕社会的华夏民族也曾经处在类似的生存环境中,但是,华夏民族在所谓的“野蛮”民族的包围、入侵中,没有灭绝,而是倔强的发展壮大起来。从犬戎、匈奴、五胡到金、辽,再到蒙、满,这些原先中原汉人的敌人,这些曾被称为异族的民族,其实都没有从中国的土地上蒸发掉,而是融合到华夏民族的族群之中,成为了不断发展壮大的华夏人群的一部分,组成了全世界人口数量最庞大的族权和伟大的民族——中华民族。从夷夏分野、泾渭分明,到万邦和睦、中华一统,中华民族的这种强大而神奇的凝聚力,正是来自独特的中华文化的力量。而诗文化,正是中华文化的一个最古老的精神支柱。
千百年来的传统教育中,人民只要读书识字,几乎没有不读以诗为体的蒙学开始。识字读书,从读诗开始;做人的道理,从诗中得来;赋诗作文,也是从诗中去学;科举考试,仍要考诗赋;个人的明志激励,乃至于平时的怡情养性,都离不开诗。诗,支撑着中国传统教育和中国文人社会的全部构架,伴随着中国文人士子的终生,熔铸了中国文人士子追求忠孝仁义的典型人格。中国诗的国度,中国诗教的传统,中华民族温柔敦厚、从容宁静、沉稳坚定、兼容并蓄的秉性,就是这样形成的。
二、“小子何莫学夫《诗》”——在教育改造中推行诗教的可行性探索
中国的诗文化传统是从孔子的诗教开始的。孔子曾经对周代官府采集的从商代到春秋三千多首诗歌,进行精心的筛选、删改和整理,编辑成一本三百零五篇的诗教教材。孔子时代,称之为《诗》,汉以后称之为《诗经》。我们今天在《论语》中看到孔子谈到“诗”,从诸如“不学诗,无以言”、“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之类的话中可知,孔子并不是仅仅把诗当成是怡情养性的纯文学,而是把《诗》看作学习文字语言、生活常识和做人道理的启蒙教材,教育人民从“思无邪”中培养“温良敦厚”的性情,进而使整个社会变得驯化和易于管理的教化手段;通过诗的教育,培养“迩之事父,远之事君”的忠臣孝子,培养“授之以政”能“达”,“使于四方”能“对”的贤臣英才。孔子竭尽毕生的精力推行诗教,从孔子的时候起,中国传统教育与诗歌之间,就有了难解难分的联系。[2]
(一)诗文化的导入可以树立正确的人生导向,形成和谐的改造氛围
传统教育有三个主要内容,一是人格教育。人格教育的核心是忠孝仁义思想,是培养忠臣孝子的教育;二是应对礼仪,所谓“礼莫先乎应对”,教育人的言谈举止要彬彬有礼,温文尔雅,得体而不逾矩;三是赋诗作文。把诗文化导入到罪犯的日常改造中去,有助于切割他们原先的极端利己主义思想,动摇他们反叛人格,树立正确的人生导向,使他们的思想观念、信念体系、自我意识与当前的主流思想保持一致,从而提升教育改造主客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增强监狱教育改造的质量水平。
(二)诗文化的导入可以培育健全的人格,形成正确的价值定位
中国的传统教育,就是从儿童的启蒙教育开始的,旧时的发蒙材料主要是“三、百、千”和《神童诗》,即《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精读后可达到习见闻、便日用、明义理、吟诗造句,古人从小儿开始就被种下了光宗耀祖、致君泽民的人生理想,刻烙了忠孝仁义的人格模式。
现在很多监狱都将《弟子规》列为入监教育就必须学习的教材,它列举了为人子弟在家、外出、求学和待人接物应有的礼仪和规范,曾经是启蒙养正,教育子弟敦伦尽份、防邪存诚、养成忠厚家风地传统读物。诵读《弟子规》,并落实在日常改造当中,可以帮助罪犯重新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培养敦厚善良的心性。可以说,《弟子规》是诗文化在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中最直接的应用,具有强大的现实意义。
(三)诗文化的导入可以提高罪犯的自律意识,增强其适应社会的能力
诗文化中以“仁义”为核心的道德追求,有利于人与人之间温情的培养,提高罪犯的自律意识,消除激烈的冲突。罪犯入监后,脱离原有的人际关系群体,需要尽快建立并适应新的人际关系,这往往是一件非常困难又让其感到困惑,甚至长期影响其改造的事。而运用诗文化的学习和活动作为罪犯在监内相互交流和正确人际关系建立的平台,不仅使他们可以获得个人交往需要的满足,而且可以建立起良好和谐的监内人际关系,增强他们适应社会环境和生活的能力。
三、“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教育改造中如何发挥诗教文化的传统魅力
从春秋时期孔子修订《诗三百》起,教化世人的诗教精神和温柔敦厚的诗化品格,已经渗透到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中,形成了“诗言志”的传统,并不断推陈出新。罪犯是一个特殊的受众群体,更需要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尤其是诗文化的引导、熏陶和感染。在教育改造罪犯过程中,可以适当吸收以诗化人、以诗塑人、以诗育人的人本理念,充分利用诗文化传统优势,努力寻找与现阶段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契合点,创造性的将诗文化的精髓应用于教育改造罪犯的工作中,必将取得明显的成效。
(一)要突出诗教等传统文化教育的“育人”作用,大力开展以诗文化为代表的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并逐渐向更深更广更系统的方向延伸
对服刑人员进行诗文化教育应采用什么教材,课堂教育应如何更系统、更规范、更科学,确实成为监狱教育的新课题。监狱探索国学教育主要是贯彻《教育改造罪犯纲要》中“道德教育”的内容。将传统诗文化进行引入,很多监狱都在进行尝试,努力探索以传统文化中的警言警句、优秀诗歌向罪犯反复灌输诗文化理念,倡导传统道德,告知其应遵循的规则,加强纪律养成。通过“闭门思过”、“吾日三省吾身”,来反省自己的错误,领悟到自己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在不断的自律自省实践中,使道德修养得以提高,满足国家、社会对罪犯的素质要求。
以认罪服法、法制教育为突破口,适时导入诗文化等传统教育,可以使罪犯逐步树立法纪监规观念、身份养成意识,从而自觉接受改造。在此基础上,以罪犯整个服刑过程为时空截面需开展不同的社会美德、国学伦理、诗教文化等活动,则是源于罪犯自身的实际需求和效果,以解决服刑人员道德养成中知、情、意、信、行的统一问题为主要着眼点而进行的。通过选取有益于罪犯身心发展诗文化的精华进行深入、长期、系统的学习,使之逐渐懂得怎样做人、学会怎样做事,对自己在改造期间乃至回归社会后的人格重塑、生活态度、思想认识和行为设计进行重新规划。因此,诗教文化与常规教育同属于基础教育的范畴,二者在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中相互结合、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只有在实践中设法找到二者之间的契合点,实现诗教等传统文化教育的常规化、具体化、实践化,才能进一步提升教育改造的质量。[3]
(二)将诗教文化引入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中,让一系列经典诗教作品走进罪犯课题,努力营造深厚的诗教文化氛围
要立足于“先做人、后做事”的德育观点,一方面努力推进让优秀诗教文化走进课程、走进课堂,在狱内营造热爱优秀诗教文化的良好风气。监狱要组织编写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符合不同阶段罪犯特点的中华传统诗教教材,让优秀诗歌文化资源在整个教育改造中占据一个相对合理的地位。
组建有传统文化素养的民警讲师队伍,将《弟子规》、《三字经》、《论语》及其他优秀精选诗词纳入“三课”教育当中,与扫盲、小学、初中教育相结合,成为日常教育的一部分。在教学中要充分挖掘和展示诗教文化优秀篇章中的各种道德因素,倾心倾力,感同身受地教,罪犯就会受到震憾、感染和熏陶,久而久之,潜移默化,就可以变为自身道德进步的强大动力,并最终积淀成为价值观和人生观。“腹有诗书气自华”,“知书达理”指的就是这个影响。
(三)努力发掘诗教等传统文化所蕴含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打造丰富多彩、健康文明的监狱及监区文化阵地
优秀诗教文化蕴含着丰厚的民族精神和道德理念,是我们在新时代进行服刑人员道德建设的重要思想养分,对已经扭曲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理想信念等方面的教育有着极为重要的导向作用。
要注重环境育人。要从监区文化建设入手,打造高品位的狱内文化环境,真正发挥监区文化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重要作用。积极利用走廊、教室、活动室、黑板报、宣传栏等场所布置传统文化内容,营造多角度、立体化的传统文化氛围,让罪犯零距离感受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在狱内,应积极开展“感恩、励志、修德”等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要经常播放古曲、古乐,把古代先贤的语录贴在狱园里,把传统教育寓于狱园环境、狱园文化之中,广泛开展诗教经典诵读活动,在走廊、教室、橱窗等布置有关诗教传统美德的图片、警句、诗词歌赋等,或利用监狱电视台滚动播放《中国诗词大会》等优秀节目,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塑造高尚的道德情操。
要注重实践活动。监狱应坚持寓教于乐和知行统一,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体验式、参与式活动,将中华优秀诗歌文化落到实处。通过开展各种实践活动,让服刑人员在实践中体会古诗文化精髓,养成高尚道德品质,实现自我人格升华。要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服刑人员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奉献他人。通过挖掘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民族传统节日的深厚文化内涵,广泛开展节日民俗、文化教育等系列实践活动,增强民族文化认同感,坚定文化传承的自觉性。要广泛开展中华经典颂读活动,可以组织罪犯运用多种艺术表现形式,用自己的思想和才艺演绎传统文化,使他们在审美体验与境界提升中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真正把优秀传统诗教文化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结束语
以诗教为代表的优秀传统文化,在罪犯的教育改造中具有独特的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但绝不能臆想夸大它的功能,把它凌驾于法律、劳动等教育手段之上。要认识到传统文化不是万能的,而改造罪犯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把以诗教为代表的传统文化的精华与罪犯改造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参考文献
[1]谢经荣:《从古文经典引用看习近平治国理政》,《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4年12月26日。
[2]陈遵灵:《古诗四品》,海峡文艺出版社,2008年版。
[3]温美蓉:《以国学教育促罪犯改造的理论与实践》,《监狱文化建设与监管安全工作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