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上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英山监狱狱内法庭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30名罪犯接受庭审,桂林市检察院检察官对案件审理进行现场监督。

审判长宣布开庭后,法官按照提请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实体要件和程序规定,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规定》对刑法执行机关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意见进行审查,并通过法庭调查、质证、举证、罪犯陈诉等形式进行公开审理。
法庭重点审查了罪犯入监以来的服刑改造表现、获奖情况、违规违纪情况、财产性判决履行情况,检察官对案卷的一些疑点问题进行了质询。最后,合议庭宣布案件择日宣判。
依法公开审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是给服刑罪犯上的最生动的 “一堂法律课”,通过公开审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形式,让罪犯正确理解国家的减刑、假释政策,为罪犯的服刑改造指明方向,更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