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尽管监狱与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同属司法行政系统,但是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差异,特别是在职能交叉区域,未能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合作机制,致使监地融合不够、两方单兵作战等问题突出,“执法难、出入难、矫正难”现象长期无力解决,为更好践行“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深入推进监地融合,加速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进程,韶关监狱与韶关市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以“三个率先”为契机,让全省首家刑罚执行一体化示范单位落户韶关监狱。

率先签署共建协议,把刑罚执行一体化放进制度的笼子。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关系到今后监狱与司法局工作的融合发展,必须要有相应的规范予以指引,不能一件事情多头领导、分散指挥,工作人员像无头苍蝇一样找不到工作重点,因此,在韶关监狱与韶关市社区矫正部门数月的酝酿和沟通后,2019年2月27日上午,在召开的韶关市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现场会上,韶关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向华南与韶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赖佩养在现场人员的见证下,分别代表双方单位,签署了《韶关市刑罚执行一体化共建协议》,将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用制度加以约束,确保了按规章办事、以制度落实。协议的签署,预示着全省第一份刑罚执行一体化共建协议应运而生,也标志着韶关监狱在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道路上走出了坚实一步。协议规范了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明确了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加强工作信息交换制度、深入开展 “震撼教育 ”、开展“回归教育”、建立健全衔接配合机制、完善双方工作人员双向交流机制等内容,切实发挥监地双方各自的职能优势,围绕工作的难点重点聚焦发力,着力解决涉监涉矫难题。

率先成为示范单位,给刑罚执行一体化找准孕育的温床。协议的签署为刑罚执行一体化在韶关监狱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刑罚执行一体化的规范运行指明了方向。而由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省监狱管理局、韶关市司法局以及韶关监狱领导共同为“韶关市刑罚执行一体化示范单位”在狱内教学楼(立新学校)的正式挂牌,预示着全省第一家刑罚执行一体化示范单位落户韶关监狱,这是韶关监狱顺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有效探索,也是韶关监狱新起点新征程上的关键一招。成为刑罚执行一体化示范单位,实现了监狱与社区矫正机构工作的无缝对接和优势互补,增强衔接配合管理工作实效,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集体体现,为刑罚执行一体化的规范运行、有效运作找准了孕育的温床。

率先实现“角色互换”,为刑罚执行一体化找寻共建的模式。监狱与社区矫正机构在体制、机制、管理、运行、要求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如何充分发挥刑罚执行一体化的优势互补、求同存异,让监地更多的发挥自身优势、相互借鉴,成为刑罚执行一体化的关键所在。2月27日,3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走进监狱观看在押人员现身说法,与“服刑人员”进行身份互换、角色体验,感受监狱服刑人员的“衣食住行”,从而震撼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灵,警示教育社区矫正人员珍惜社区矫正机会。这是韶关监狱的一次也是首次大胆尝试,意在充实刑罚执行一体化的实操方式,努力找寻刑罚执行一体化的共建模式,切实让监地的“互帮共建”成为刑罚执行一体化的实践基础和有效载体。
韶关监狱以问题为导向,按照上级要求,主动寻求解决方式,以全省第一个签署刑罚执行一体化共建协议、第一个成为刑罚执行一体化示范单位、第一个实现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角色互换”为契机,努力在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警示教育、社区服刑人员体验监狱服刑人员学习、劳动和生活、拟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社区调查评估对接机制、联合帮教等领域进行全面合作,打造刑罚执行一体化的“韶监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