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中监狱纪委在积极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汉中监狱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了监督的重点内容包括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群众纪律等方面的表现,用12条禁止性行为划出了言行红线,并将各单位监督管理的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

十八大以来多起反腐案件表明,一些党员干部从“好同志”到“阶下囚”,往往就是“八小时之外”的“几顿饭、几杯酒、几张卡”开始的,往往就是从不良的“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开始的,因此纪检部门就应该从细微处入手筑牢党员干部廉洁“内防线”,确保八小时外监督“不打烊”。 此办法的出台,就是在8小时之内对“前院”日常监督深化的基础上为党员干部的“后院”加装了防护锁,做到了将党员干部的“工作圈”和“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监督的有效衔接,努力构筑起“全天候”“全方位”的监督格局,也是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细抓小的具体体现,是全面深化从严治党预防腐败的有力举措。
下一步汉中监狱纪委将在注重保护党员干部个人隐私,不影响本人正当的人际交往和业余生活的基础上,畅通信息渠道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各级领导干部走访谈心谈话,将上下级监督、互相监督、群众监督落到实处,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施方于病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