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优待警又添新举措——钦州监狱与钦州市多家医院签订紧急医疗救助协议

时间:2019-04-19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钦州监狱韦明月


为保障司法行政干警伤病后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维护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的身心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干警紧急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43号)文件的有关精神,近日,在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钦州市司法局的见证下,钦州监狱与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四家医院签订了紧急医疗救助协议。

协议签订仪式在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举行,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郑琥、钦州监狱政治处主任李德作、钦州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胡治满以及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的分管副院长、医务部部长等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了仪式。

李德作主任代表监狱在协议书上签字。协议明确规定为钦州监狱干警(含辅警和专职工作人员)在执法执勤、社会服务管理、公共法律服务、应急处突、抢险救灾,以及进行训练、实施见义勇为时负伤,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患急危重症时提供紧急医疗救治。这意味着,监狱人民警察在上述情况下,能够凭工作证件或单位证明优先享受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先救治,后交费”等待遇,保障了监狱人民警察的生命健康权。

协议同时还要求医疗服务机构根据监狱的实际要求定期组织专家送医上门,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急救知识培训和讲座等医疗服务。

一直以来,警察是和平年代中牺牲最多的职业,每年因公负伤、牺牲的警察及辅助人员人数上万。协议的签订是钦州监狱落实从优待警的重要举措,对确保伤病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治疗,保障干警合法权益,激励广大监狱人民警察立足岗位、安心工作、为新时代建功立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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