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6月5日下午,乌兰察布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机关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支部“第四次集中学习”活动,共同学习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知识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支部书记刘健同志主持会议并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自治区、市委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严格落实场所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不折不扣抓好上级决策部署的落实。
会议指出,支部党员同志要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锐意进取、不懈奋斗,不断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伟大胜利。要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要将主题教育总要求落到实处,明确任务、深挖问题、抓准特点。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党章党规、人民群众新期待、先进典型、身边榜样为标准,始终牢记初心与使命,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加深了支部党员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的理解,为支部党员下一步工作明确了目标重点,提供了根本指针。同时巩固了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地见效,达到了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