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江监狱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对党的十八大(2012年11月8日)以来办理的涉黑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进行了全面自查。
此次自查活动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全面检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监狱办理的涉黑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发现和查处监狱刑罚执行变更工作中存在的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针对暴露出监狱执法管理工作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规范和纠正,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坚决遏制司法腐败,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努力实现整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自查工作紧扣六个自查重点:一是查实体条件是否符合,如检查涉黑罪犯的执行期、减刑间隔期是否达到法定期限,等级处遇、分数是否达到呈报减刑的要求;二是查罪犯日常考核是否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如涉黑罪犯的岗位设置、特岗审批、工种安排、计分考核、分级处遇等方面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编造虚假立功材料,投稿等奖励是否符合规定,获奖稿件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三是查考核、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程序是否合法完备,如是否按照司法部关于《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通过分监区、监区、刑罚执行科、监狱评审委员会、监狱长办公会逐级提请呈报;是否有罪犯减刑审核表逐级签名确认,并有分监区、监区、刑罚执行科、监狱评审会会议和监狱长办公会会议记录;四是查公开公示制度是否落实,如罪犯行政奖励是否按规定及时、公示,加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公示、公开;五是查监狱警察是否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如是否存在徇私舞弊、收受贿赂、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甚至存在充当涉黑罪犯保护伞等问题;六是查监狱的执法监督及过错追究机制是否健全,如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并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是否落实领导干部和内部干预监狱执法、插手案件办理记录制度等。
为了做好本次自查工作,组织抽调了刑罚执行科、狱政管理科、教育改造科等相关业务科室的业务警察、科室领导组成检查小组,严格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翻阅罪犯档案、减刑案卷,查阅分监区、监区、刑罚执行科、监狱评审会会议和监狱长办公会会议记录、公示材料等,对每一起涉黑案件和重点办案环节进行认真检查,做到检查全程留痕,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检查工作责任制,细致深入检查,全方位不留死角。
经过全面细致的自查,未发现存在徇私舞弊、收受贿赂、贪赃枉法、失职渎职,充当涉黑涉恶罪犯保护伞的问题;罪犯计分考核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罪犯岗位设置、工种的安排符合有关规定,罪犯行政奖励按规定及时公示、审批,未发现编造虚假立功材料等问题;办理案件条件、程序、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公示、公开。
此次活动的开展,推进了刑罚执行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定化,强化了全体警察的底线思维、红线意识,确保监狱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