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现代五型新青山建设,全面提升监狱集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近日,青山监狱决定自2019年7月1日-12月31日在全体民警职工、服刑人员中开展节能降耗活动。
节能降耗活动主要包括用电、用水、材料,以及办公用品及耗材、燃气等消耗。活动坚持先行先试、先粗后细、先易后难和有奖有罚原则,力争2019年底监狱水电费比2018年度下降10%,设备维修材料费比2018年度下降6%,办公经费等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内,燃气费与2018年相比有下降。
为确保节能降耗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青山监狱制定了《节能降耗考核办法(试行)》,《办法》明确规定了服刑人员监舍、习艺场所、食堂,以及行政办公楼、驻监武警营房等处的用水、用电、维修材料、办公耗材、天然气等考核内容及控制指标,考核实行定额控制,根据不同用电单位确定不同的定额指标,并根据季节变化而调整指标。
节能降耗活动依托物业管理、劳动改造、生活卫生等部门对所负责区域消耗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经财务部门将当月实际发生数与目标定额比较后作为考核重要依据。节能降耗实行按月定量考核,按月公布考核结果,按季度兑现考核奖惩。每月水、电、材料消耗与目标定额相比,实际发生额小于目标定额的,按节约金额的30%兑现奖励;实际发生额大于目标定额的,按超支金额分四段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