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主动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及时化解监区罪犯、社区居民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盐城监狱借鉴“枫桥经验” 矛盾源头化解做法,积极探索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建设,不断提升重大风险防控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监狱成立矛盾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监狱长任组长,政委任副组长,成员由监狱其他领导组成。监狱矛盾调处领导小组下设监狱矛盾调处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监区罪犯及社区居民矛盾调处工作,督促、检查监区及社区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直接处理复杂疑难矛盾。监区、社区设置矛盾调处小组,负责矛盾的排查及一般性矛盾调处。二是深化机制建设。实行罪犯矛盾纠纷周排查,利用周狱情分析会,按照“集中排查、分类汇总、及时化解、归口上报”原则,召开会议集中进行排查,一般性矛盾纠纷由罪犯矛盾调处小组调处并建立档案,复杂矛盾纠纷上报监狱矛盾调处中心调处。社区实行月排查,每月逐一梳理社区居民矛盾纠纷,分清轻重缓急,制定调处工作方案。监狱矛盾调处中心每单月5日前组织一次专题排查,重大节日及特殊时期随时组织排查。重要矛盾实行领导包案制度,由监狱领导实行包案调处。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监狱选聘 6-8名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矛盾化解能力的同志担任兼职调解员,协助做好矛盾调处工作,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公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来源:江苏省监狱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