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榕城监狱采取十条措施做好服刑人员刑释前隔离管理工作

时间:2020-03-31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榕城监狱林伙星、严茂辉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工作的要求,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安排,福建省榕城监狱靠前防控、严格落实监地无缝衔接、必接必送要求,采取十条有力措施,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隔离管理工作,确保服刑人员安全回归。

一是实行全面封闭管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刑释人员出监前经过14天的隔离观察期;经由卫生防疫机构危险性评估、体检确认无任何感染肺炎疫情因素后方可办理衔接。

二是确保所有服刑人员刑满前的核酸检测100%。

三是身体不适需要就诊的隔离服刑人员,除需医疗器械检查和急诊及其他特殊情况外,由监狱医院安排医生佩戴必要防护用品上门诊疗,并与接诊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

四是所有隔离人员必须全日制佩戴口罩。

五是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存档。

六是严格执行单独就餐、严禁伙吃,严禁3人以上聚会聊天。

七是指定专人做好监舍消毒、通风工作。

八是隔离寄押场所备足感冒康、板蓝根、正气丸、正气水、冠心病、糖尿病、高血压等应急常用药品。

九是严格落实“三互小组”制度,对发烧发热的服刑人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报告,民警第一时间采取措施。

十是由出监分监区民警负责做好服刑人员心理防护教育,告知刑释服刑人员积极配合做好防疫工作,遵守出监相关安置规定,释放后不得前往北京、湖北、天津、河北及疫情严重地区,并签署告知书。

此外,采用监狱领导检查、科室民警巡查、视频监控督查等方式,确保所有人员口罩佩戴规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实现“零感染”“零报告”“零炒作”防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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