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处化解罪犯矛盾纠纷,是确保监管安全稳定、提升五大改造质量的重要抓手。今年来,泉州监狱坚持以监区为中心,围绕疫情防控常态化特点,创新建立“373” 罪犯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机制(三级调解网络、七步调解流程、实现三个促进),最大限度把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苗头。
完善三级网络,由下至上,矛盾调解有新平台
矛盾纠纷是引发对立冲突的“火苗”,疫情防控以来,罪犯活动空间缩小、亲情会见暂停、群体性活动取消,矛盾纠纷易发多发,如不及时调处化解,就可能导致重大违规乃至安全事故发生。为此,泉州监狱由下至上完善分监区、监区、监狱三级罪犯矛盾纠纷调解网络。设置“分监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监区矛盾纠纷调解仲裁小组——监狱矛盾纠纷调解指导专班”三级平台。在实践中,除涉及违法、严重违规等7类情形外,凡罪犯间发生的矛盾纠纷均适用矛盾调解。对调解工作出色的民警,予以命名工作室、考核奖分、表扬、嘉奖等奖励。
规范七步流程,变堵为疏,调处化解有新办法
调处化解是消除矛盾纠纷的“药方”。对狱内矛盾纠纷,不能一骂了之、一劝了之、一扣(分)了之,而要对症下药,变堵为疏。泉州监狱落实“罪犯天天见管教民警”要求,通过“进号房听诉求”广泛收集狱情犯情。进入调解程序的矛盾纠纷双方,在分监区调解工作室,由管教民警和罪犯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工作采取“七步走”,围绕矛盾纠纷产生原因、主要症结、后果、如何调解四个方面进行。分监区首次调解不成功的,被调解罪犯可申请第二次调解;分监区调解不成功,可申请监区调解仲裁小组、监狱调解指导专班到场调解。对轻微违规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可在狱政管理方面予以从轻、减轻乃至免于处理,双方如再发生类似违规将接受从重处罚,形成震慑效应。定期通过监区罪犯讲评会、监狱电视台“调解访谈”节目等,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解说,达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良好效益。
实现三个促进,避虚向实,基层治理有新突破
通过健全罪犯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机制,实现罪犯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丰富和拓展基层监狱治理方式。通过搭平台,让矛盾纠纷有地方“找说法”,对涉及罪犯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做到调防结合、应调尽调,将狱内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分监区一线。调解中既有民警主导,也有犯群组织、罪犯调解员的介入,更有其他罪犯的见证,让矛盾双方口服心服,实现“案结事了”,避免“留尾巴”。化解一起矛盾纠纷,就消除一个安全隐患,提升一分监管安全。在矛盾调处化解中,管教民警借机摸清犯群思想状况,掌握犯情动态,力争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疫情期间监管改造秩序稳定。
一次调处化解,就是一次政治改造、一次普法宣传、一次政策教育。
来源:福建监狱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