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始终坚持生态优先、协调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设立林长制、湖(河)长制,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区域内湖泊、森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是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区域特点,因地施策,分类栽植,拓展国土绿化空间,开展湖泊(河流)管控治理等工作,加强生态脆弱地区保护,科学开展生态治理与修复。
三是始终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湖(河)长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林地、湖泊(河流)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
四是始终坚持严格考核、跟踪问效。建立健全保护和发展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将林长制、湖(河)长制工作纳入工作考核机制,加强社会监督,研究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和措施,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督查检查,严肃问责查处。
来源:安徽省监狱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