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及对监狱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完善监狱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防止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着力提升监狱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司法公正,持续将全区监狱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引向深入,宁夏监狱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六规范三公开两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聚焦规范执法、公开执法、阳光执法、公正执法,进一步提高监狱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六规范
一是规范罪犯岗位调配。坚持惩罚和改造罪犯工作方针,围绕监狱监管改造和劳动改造需要,科学合理设置罪犯劳动岗位,严格选用条件和程序。
二是规范罪犯计分考核。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准确运用计分考核方法,严格执行计分考核标准,确保罪犯积分考核工作实现实时记录、信息公开、全程留痕。
三是规范罪犯行政奖惩。严格计分考核结果运用,按照计分考核结果兑现表扬和物质奖励。依法依规对罪犯进行行政处罚,严格把握行政处罚标准、处罚审批程序,做到准确适用。
四是规范罪犯分级处遇。坚持依法严格、公正公开、宽严相济、动态管理、科学激励的原则,实行定期评定与即时评定相结合,依次晋级与直接降级相结合进行科学评定。
五是规范罪犯减刑假释。严把法律法规执行关,依法严格规范提请减刑假释工作。严把案件实体关,依法综合认定罪犯悔改表现,依法严格审核罪犯立功表现。严格落实五级会议制度和公示制度,坚决杜绝变相缩短公示时间、简化公示内容的行为。
六是规范罪犯暂予监外执行。依法严格规范监狱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请,严格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程序启动,依法组织病情诊断和生活不能自理鉴别;严格暂予监外执行证据材料审核,从严审批三类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坚决防止“以保代放”问题发生。
三公开
一是公开执法事项。严格依法对监狱罪犯岗位调配、计分考核、行政奖惩、分级处遇、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信息在狱内进行公示。
二是公开执法程序。以监区为单位,充分利用有效载体,公开监狱执行刑罚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依据和程序,定期邀请执法监督员检查,主动接受监督。
三是公开执法结果。依法主动接受检察机关、人大、政协及社会公众监督。监狱提请罪犯减刑、假释建议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罪犯岗位调配、实行分级处遇、考评、奖惩等结果;罪犯立功或重大立功的结果等执法事项和信息,除法律规定的情况之外,都通过适当的途径及时公开。
两提升
一是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执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决防止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以监狱执法规范化不断提升监狱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是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监狱的每一项执法活动中都能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监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