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安全责任再落实。各押犯单位支部书记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主班谁负责、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首问负责制,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好记录和汇报工作。
二是安全措施再强化。持续推进核心制度落实落细,全面加强民警入内(走动)管理,严格落实监督员“2+2+N”制度,做实出车点名制度,切实做好劳动工具三层检查等工作,提升监狱管理水平。
三是安全隐患再清除。各监区要严格落实“清监日”制度,彻底排查监管安全隐患。业务部门要主动作为,督促指导监区抓实隐患整改,严禁利用罪犯参与清监排查和相互检查。继续加强两警互动,严格落实监狱大门管理制度。
四是顽瘴痼疾再整改。在顽瘴整治上出“狠招”,在聚焦“6+3+1”顽瘴痼疾的基础上,要结合监狱实际深挖在执法管理、制度落实上的痼疾加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