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年新冠疫情反弹以来,监狱落实了严格的防控制度,给正常的工作开展带来了不便,为此饶州监狱采取了多项措施,在确保监狱防疫安全的前提下,正常开展罪犯的减刑、假释工作。
一是加强沟通形成工作共识。监狱与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针对疫情严格防控期间如何办理罪犯减刑、假释和刑罚执行工作进行了有效沟通,三方均表示要克服困难,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严格防疫状态的减刑、假释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加强案件实质化审查工作。根据饶州监狱“减假暂”办案中心工作要求,对每一起“减假暂”案件要进行实质性审查。由于疫情防控原因,不能把办案民警集中起来进行交叉审查工作,监狱刑罚执行部门主动作为,把案卷分发到每位办案民警手中,做到“不集中”交叉审查,确保了办案质量。
三是加强基层办案服务意识。因监区办案民警基本上均在封闭执勤和隔离备勤,工作不方便,刑罚执行科民警承担了取送档案、打印材料等相关工作任务,既减轻了部分监区办案民警的工作负担,又确保防疫制度能够严格落实。
四是加强信息化智慧化办案能力。充分利用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软件和江西省监狱管理综合业务平台实行网上办理减刑、假释业务,各项数据实现无缝对接,提升办理案件的精准度。对开庭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监狱与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三方利用网络视频开展“云间庭审”,节省了时间和精力,提高了办事效率。
2022年第二批罪犯减刑、假释工作启动以来,各相关程序顺利开展,有效克服了疫情影响,切实维护了监狱的安全稳定。
来源:江西省监狱管理局